1.美国成为石油输出国后,为什么反而压制油价?

2.渤海再获亿吨级油气现,油价未来有哪些走向?

3.“ 材料作文:船主让漆工给船涂漆。漆工涂好船后,顺便将漏洞补好了。过了不久,船主给漆工送了一大笔钱

4.新能源汽车迎涨价潮,导致其涨价的原因是什么?这会对消费者产生哪些影响?

5.如何理解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所有风险的最严重表现形式

美国成为石油输出国后,为什么反而压制油价?

油价调价漏洞分析_油价调价窗口开启

因为对于现在的美国而言,虽然从最大的石油进口国变成了石油出口国,但是美国每天能够对外出口的石油也不会超过四百万桶。所以说如果美国将每一桶的油价上涨一点的话,对国家的经济发展也起不到很大的作用如果将每一桶的价格上涨太多的话,就不会有国家购买了,所以说不如压制石油的价格,这样既能做到出口的目的,也能维持和部分国家之间的关系。

在2020年的美国,对于即将面临大选的总统特朗普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这个关键时期他当然是想有更多人支持他的,所以他也不想把事情做得太绝。如果他把石油出口的价格涨得太多,就很不利于他要面临的大选,这不是特朗普希望看到的事情。所以他就干脆将石油的价格调低,让国内的物价稳定下来,让经济在短期达到很繁荣的情况,争取得到更多人的支持。

对于现在的美国来说,就算美国成为了石油的出口国,但是国内对于石油的需求还是非常大的,所以美国也不会将过多的石油出口,甚至还会进口一些石油。对于国内的经济发展,也是需要更多便宜的石油。

再加上美国现在的经济也不是很好,所以就不能再像之前一样了,所以现在只能把石油的价格压制下来,通过调控的方式,将一些产业的利益漏洞给补上。再者,美国希望将石油价格的控制权掌握在自己的手上,通过自己对油价的控制,来打压国际的油价。

对于美国的压制石油的价格也是在于一些国家作对,也是希望以后在石油价格上有更大的话语权,也是在为以后更高的利润做准备。

渤海再获亿吨级油气现,油价未来有哪些走向?

2019年,成品油市场化进程加快,从降低进入成品油市场的壁垒,进一步放开外国加油站,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成品油等一系列措施陆续出台。石油出口。以市场为导向的政策继续增加。零售业正在加速转型升级,产业结构也在迅速变化。数字化,智能化,非石油业务和多元化能源供应的发展将成为未来加油站行业的转型方向。 2020年,我国的成品油零售市场将更加成熟。趋势分析如下。

成品油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竞争日益激烈

随着恒力石化,浙江石化等民营炼油厂的投产,民营企业进入主要炼油行业的时代已经到来。这将深刻改变市场结构。国内炼油能力将迅速提高。但是,由于汽车工业调整期的到来以及电动汽车的增加,随着氢能汽车等行业的发展,成品油需求的增长预计将在一个小的下行通道中出现。长期以来,国内成品油供过于求将进一步加剧。

近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发布的《 2020年中国能源化工产业发展报告》预测,到2020年,国内码头成品油消费量将达到4.03亿吨,同比增长2.2%。按年炼油能力为9亿吨,国内成品油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同时,据预测,中国可能成为亚太地区最大的成品油出口国。

2019年,《关于加快流通发展,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意见》和《中央,院关于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从?设定门槛和监管准入资格?改为?放宽门槛,加强活动期间和活动后的监管?,陆续发布了《公约》,明确突出了对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原油进口和成品油出口的支持;开辟地方炼油漏洞,解决产能问题,平衡国内石油供需矛盾,确保炼油企业经济效益。国内低价无序竞争的?流失?也为成品油市场定价的改革提供了成熟的市场环境,形成了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

总体而言,预计到2020年,国内成品油市场将继续保持供需矛盾的局面,但上游供应方面的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区域下游竞争可能加剧,特别是石油的扩张。环渤海地区和长三角地区为中心,供过于求的矛盾突出。预计2020年汽油和柴油的整体价格将继续承压,年内平均价格可能继续下降。尽管近年来成品油的出口量和出口配额逐渐增加,特别是柴油的出口量同比增长较大,但仍占国内消费量的一小部分。需求疲软的一面预计将持续很长时间。

“ 材料作文:船主让漆工给船涂漆。漆工涂好船后,顺便将漏洞补好了。过了不久,船主给漆工送了一大笔钱

2012年高考零分作文:揍扁船主

有个船主,让漆工给船涂漆。漆工涂好船后,顺便将船上的漏洞补好了。过了不久,船主给漆工送了一大笔钱。漆工说:“工钱已经给过了”。船主说:“这是感谢补船漏洞的钱。”漆工说:“那是顺便补的。”船主说:“当得知我的孩子们驾船出海,我就知道他们回不来了。因为船上有漏洞,现在他们却平安归来,所以我感谢你!”

看完这则材料以后,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一股刺骨的寒意从脚底直涌到头顶。这是个什么样的爹啊,他明明知道船上有漏洞,他也知道有漏洞的船到海上去就是一具移动的活棺材,但是他还是故意隐瞒了这件事,要把他的孩子们一个个送上黄泉路。

常言说,虎毒不食子,而这位伟大的父亲却要自己的儿子一个个殉命于滔天巨浪之下,葬身于鱼腹之中,于无形之中却不会留下一点把柄,如此阴险歹毒的父亲凶残程度已经超越了人类的想像。

船主为什么要对船重新涂漆,因为他要制造一种象,他要用油漆去掩盖这条船千创百空的真相。因为孩子们如果发现船上有漏洞,就不会驾这条船出海,他恶毒的就会落空,所以他要对船重新涂漆来掩盖真相。

这位伟大的父亲用心不可谓不歹毒,也不可谓不周密。但是,人算不如天算,这个天字一号毁灭却轻易地被一个漆工给粉碎了。油漆工一个举手之劳,把船上的漏洞补好了,船主的孩子性命得以保全。

要我说,这哪里是一个漆工的举手之劳,这分明是上帝借漆工之手来丞救那几个无辜的孩子啊。

孩子得救了,般主的阴谋被粉碎了。

读到这里,很多人都有一个疑问,既然是油漆工打乱了船主的,那么船主为什么还要对他表示感谢呢?

说实话,读到这里,我心中也有一个结,船长应该迁怒于油漆工才对啊!

其实,这样想,是我们把船主想像得太善良了。对于船主的作事风格,按照正常人类的逻辑思维去思索去推断,必定走入一个误区。

现在请你再把材料再通读一遍,你就会发现船主是一个没有道德底线的人,他可以把自己的孩子送上死路,同时,他也是一个十分狡猾的人,他给船涂漆是为了掩盖船漏的真相,显而易见,船主表示感谢不会是上嘴唇碰碰下嘴唇说声谢谢你那么简单,船主也知道如果事情败露以后事态的严重性,那么这个感谢的份量绝不会轻了,真金白银,以封悠悠之口。

到事情的第一反应是什么,就是掩盖真相,这是他做事做人的行为准则。

有人会问,既然船主敢对自己的孩子下毒手,为什么他还要用真金白银去封一个漆工的口呢,为什么不直接灭口,以绝后患。这样想,就是把问题考虑的太简单了,船主把自己的孩子怎么处置,在别人看到属于他们家的内政,外人不得干涉,但是漆工却不是他的孩子,谋杀了漆工,就容易引起外交纠纷,官府就会找上门来,偿命的道理小孩子都知道,这船主当然也明白,所以他对漆工下手有点忌惮。

现实中,这样的船主也有很多很多。

我们看到,有人拍着胸脯说近期不会发生地震,几天后地震突降,多少人瞬间阴阳两隔。

有的人曾拍着胸脯说,保证某地没有一例病情,事后没几天疫情爆发,医院人满为患。

有人说油价不会涨,几天后油价第吨上调400元。

还有人说化工厂污染的空气对人体无害,有人说偶尔吃点皮鞋胶囊对健康无碍。

对于这样的船主,我们从来不要抱有什么幻想,狼是吃肉的,狗是的,这是他们的天性。这个船主是喜欢撒荒的,是要谋财害命的。

故事没有给我们一个结局,那个漆工有没有接受船主的维稳,有没有把真相公布出来,我们不得而知。

但是,我们知道,没有船主的日子,才是好日子,希望船主的孩子们能早点醒悟过来。

揍扁船主,做自己的主人。

新能源汽车迎涨价潮,导致其涨价的原因是什么?这会对消费者产生哪些影响?

新能源汽车迎涨价潮,导致其涨价的原因是新能源汽车市场目前供小于求,因为新能源汽车不仅在日常开销上要比纯汽油的汽车花费少许多,而且驾驶新能源汽车的话会保护我们的环境,毕竟使用燃油汽车会排放出对大气有害的气体,不仅污染空气,还会使人们的健康受到影响,再加上近期国内油价有所上涨,使得不用汽油的新能源汽车广受大众的喜爱,这就造成了新能源汽车的涨价,毕竟人们对于新能源汽车的需求量有所上涨,就会使得新能源汽车的制造时间比较紧张,这也就造成了价格上涨的次要原因。

新能源汽车的广受欢迎造成了上游重要原材料价格就会产生一定的增长,这也在市场调控范围内,再加上全球疫情,导致生产量有所减少,尤其是车辆使用的电池原材料供不应求,所以也是导致价格上涨的原因之一,面对上涨的新能源汽车,大家依然没有减少对它购买的兴趣,不少人们表示购买完新能源汽车以后可以节省自己加油费,毕竟在这一时期,油费也在不停的上涨,选择购买新能源汽车也是最佳的应对方法。

新能源汽车价格的上涨,并没有影响人们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热情,这也说明了在未来社会的发展中,新能源汽车的市场非常大,而且人们使用这种新能源汽车,不会像燃气汽车会对环境造成污染,而且据测算驾驶一定的公里数,新能源汽车的加电费用要比燃气汽车低许多,也希望这些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人们在购买时注意车辆的性能,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价格上涨,而只考虑到价格因素,忽略到了车辆性的问题,毕竟新能源汽车在制造的过程当中目前处于供小于求的状态中。

如何理解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所有风险的最严重表现形式

1 、企业设立中的法律风险:在设立企业的过程中,企业的发起人是否对拟设立的企业进行充分的法律设计,是否对企业设立过程有了充分的认识和,是否完全履行了设立企业的义务,以及发起人本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律资格,这些都直接关系到拟设立企业能否具有一个合法、规范、良好的设立过程。

2 、合同法律风险:指在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利益损害或损失的可能性。合同法律风险是企业法律风险的重点。因为市场经济也是契约经济,合作双方中的任意一方无论主观或客观因素最终导致合同发生变化,且这种变化使一方当事人利益受到威胁时,风险已经降临。因此说,合同作为一种实现合同当事人利益的手段或者工具,具有动态性,双方当事人通过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最终需要确定某种财产关系或者与财产关系相关的状态的变化,得到一种静态财产归属或类似的归属关系。

而在实现最终的静态归属过程中,可能有各种因素影响最终归属关系的视线,当合同利益的取得或者实现出现障碍,一种根源于合同利益的损失风险就展现出来。

3、 企业并购法律风险:并购是兼并与收购的总称。从法律风险的角度看,企业收购并没有改变原企业的资产状态,对被收购方而言法律风险并没有变化。因此,企业并购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企业兼并中。企业兼并涉及企业法、竞争法、税收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法规,且操作复杂,对社会影响较大,隐蔽性的法律风险较高。近年来国内外著名企业在并购重组中因对法律风险的预期不足而导致损失的案例层出不穷,比较典型的如TCL并购汤姆逊和阿尔卡特案:

2004年,TCL并购了汤姆逊彩电业务、吞购了阿尔卡特手机业务。希望可以通过对海外这两个强势品牌的收购来提高TCL集团的声誉度。同时,也能获得彩电和手机业务的核心技术,两大强势业务的发展,也能帮助TCL形成规模经济。连锁效益下,TCL集团的彩电以及手机业务在国内市场的强势地位也能为集团带来丰厚的回报,正好弥补了因收购汤姆逊彩电业务和阿尔卡特手机业务而暂时出现的巨额亏损。然而,就在TCL宣布收购法国汤姆逊彩电业务和法国阿尔卡特手机业务没有多久,产业的趋势发生了重大变化。

根据TCL集团2005年度第3季度财报披露,TCL集团公司期内亏损人民币4.46亿元,前3季度亏损总额达11.39亿元,现金流-7.87亿元。

并购之后,导致TCL集团出现亏损的主要原因是欧洲的运营成本高、尤其是员工成本很高。“招人招不到,裁员裁不了”的局面让TCL很是无奈。在并购之前TCL并没有注意到欧洲的劳动法律。欧洲裁员的补偿标准是世界上最高的。员工除了得到法定的补偿外,还会要求增加一些额外补偿,超过10人以上的裁员,补偿的数额就要由资方与工会谈判决定。按照当地法律,劳方还享有3个月的预通知期,其间资方需继续支付工资。由于谈判一直进行得很艰难,到2006年5月份TCL更换欧洲团队的时候,和工会的谈判仍然在进行,并且当时的局面很难控制。

4、 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知识产权是蕴涵创造力和智慧结晶的成果,其客体是一种非物质形态的特殊财产,要求相关法律给予特别规定。多数企业没有意识到或没有关注知识产权的深入保护,从法律风险的解决成本看,避免他人制造侵权产品比事后索赔更为经济。

5、人力管理法律风险:在我国,与人力有关的主要是劳动合同法、劳动法以及院制定的相关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在企业人力管理过程各个环节中,从招聘开始,面试、录用、使用、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的待遇问题直至员工离职这一系列流程中,都有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企业的任何不遵守法律的行为都有可能给企业带来劳资纠纷,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且这个问题处置不慎将会引发社会矛盾,而这种现象随着社会问题的不断叠加而引向尖锐和复杂。

近年来劳资纠纷案件统计数量不断上升,并出现劳资纠纷“升级版”——群体件。如:

2008年11月25日下午5时50分左右,广东东莞中堂镇开达玩具厂发生一宗劳资纠纷引起的群体件。500余人致5人受伤。

2008年12月9日中国皮具之都——狮岭镇人民成立劳资纠纷突发应急指挥处置领导小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组织、指派维稳力量处置劳资纠纷群体突发。

2009年2月4日杭州出口加工区出台了劳资纠纷群体件处置预案。

2009年9月8日德阳市旌阳区妥善处理了一起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突发。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如何正确处理劳资纠纷,怎样依法防范用工风险对企业来说显得越来越重要。

6、企业税收法律风险:指企业的涉税行为因为没能正确有效遵守税收法规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或不利的法律后果,具体表现为企业涉税行为影响纳税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结果就是企业多交了税或少交了税,或者因为涉税行为而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企业对法律风险估计不足或处理不当,会带来相当严重的法律后果,有时甚至是颠覆性的灾难。

如:中国人寿发行证券信息披露欺诈被诉案

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1998年成立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2003年6月,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重组为中国人寿集团公司和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按照重组协议,中国人寿集团公司负责承担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一切债务和责任。2003年12月17日和18日,中国人寿分别在纽约证劵和香港证劵上市交易。在纽约证劵上市的股票发行价是每股18.68美元,2003年12月29日,其股价达到最高点为每股34.75美元。

2004年2月3日,彭博通讯社报道了一些所谓的中国国家审计署审计结果的细节。同一天,新华财经网在其报道中指出中国国家审计署已发现涉及几十亿元人民币的非法活动。受此影响,中国人寿在美国证劵的股价在2004年2月5日跌至每股26.63美元。2004年3月16日,中国人寿被告到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

美国一位购买了中国人寿股票的投资者委托其代理律师,在律师事务所网站上征集于2003年12月22日至2004年2月3日期间购买中国人寿股票的投资者,60天内可到法院登记加入原告队伍,对中国人寿进行集团诉讼。这家事务所提交的诉状称,认为中国人寿发布虚的和误导性的信息以及故意遗漏重大事实,从而人为抬高中国人寿的股价。并指控中国人寿及其部分管理人员和董事的行为违反了1934年美国《证劵交易法》第10(b)款项,应对原告因此所受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004年3月30日,中国国家审计署发布审计报告,报告显示,之前的媒体的夸张报道多与该审计报告不符。审计报告指出发现的违法问题仅涉及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不涉及现在的中国人寿。有关罚款也是由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负责,而且数额是815万美元,就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规模而言这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中国人寿随后就审计结果主要内容向美国证劵交易委员会提交了一份Form 6-K报告,中国人寿股价也由4月6日的每股24.83美元涨至4月7日的每股26.88美元。

2008年9月3日,美国联邦地区法院纽约南区法院作出判决,认为信息披露欺诈不成立。

尽管如此,通过该案件,我们得出结论,中国公司在海外资本市场融资时,要学会国外的游戏规则,加强与海外市场的沟通,及时发布有关信息,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尤其是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争取到包括美国在内的海外市场上市,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也有一些中国公司在海外上市的过程中,遭遇海外投资者以各种理由提出的诉讼,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步伐。本案中,美国法院对中国人寿的行为是否构成对重大事实的虚陈述或遗漏的分析,有助于中国企业更好地理解美国法律有关信息披露的要求,在尽可能做到信息及时、全面披露的同时,维护好自己的合法利益,避免可能遭受的诉讼。

如:长虹公司法人股转配红股违规上市

1995年7月24日,四川长虹开始公告配股说明书。由于当时大势低迷及转配股比例过高等原因,长虹转配股并未完全配售出去,4400万转配股中有1100万股由承销商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称“中经开”)及上海财政证券公司(以下称“上财证”)包销。8月15日,长虹公告送股派息当天,上交所擅自批准长虹转配红股上市,并定于8月21日长虹送股除权日同公众股的红股部分一起上市流通。主承销商中经开于8月21日至23日上午两天半时间内,利用自营帐号抛出转配红股421万股,所得金额437570万元,其中8月21日集合竟价时,利用自营帐号抛出80万股转配红股,占当日集合竟价开盘交易总量的81%。

与此同时,上财证也于8月21日上午利用自营帐号将70万股转配红股悉数抛出。

发生后,中国证监会立即通报批评了上海证券(简称“上交所”),并对长虹展开深入调查。中国证监会查明:长虹公司法人股转配红股违规上市、是一起违反国家法规政策、违反“三公”原则、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人合法权益的严重违规。中国证监会指出,上交所、中经开的行为违反了证券委、证监会关干法人股及其转配股存量增量部分均暂不上市流通的有关规定;违反了涉及股市重大政策问题的重要信息必须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和向社会公众披露的有关规定。

中经开作为主承销商,还存在违反规定推销转配股余额和利用A、B字头帐户自营买卖420余万股长虹股票的问题。中国证监会还指出,上财证为副主承销商,也违反了证券委、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长虹公司为此次配股的发行人,得知长虹法人股转配红股已上市这一重大情况,未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违反了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

为严肃证券法纪、促进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经研究决定:

1、对上交所予以通报批评:责成其对本单位主要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和纪律处分。

2、对中经开所获非法收入扣除必要的成本后,剩余2506.32万元没收上交国库;中经开所掌握的转配红股尚未流出部分3.1659万股予以锁定;对其处以200万元罚款;责成其对本单位有关责任部门进行整顿,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对其在自营中使用A字头帐户问题,由于涉嫌其他违规行为,证监会将另案查处。

3、对上财证券所获非法收入扣除必要的成本后,剩余406.16万元没收上交国库。

4、责成长虹公司对其内部证券事务进行整顿,切实规范信息披露工作。

5、对其他投资者所获转配红股,由于已有部分上市流通,剩余部分可继续上市流通。

6、在证监会公布对长虹处理决定的三天后复牌。

如: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航油”)从事投机性石油衍生品交易亏损破产案

中航油于2001年底获批在新加坡上市,在取得中国航油集团公司授权后,自2003年开始做油品套期保值业务。但在此期间,总裁陈久霖擅自扩大业务范围,从事石油衍生品期权交易。2004年12月,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因从事投机性石油衍生品交易,亏损5.54亿美元,不久就向新加坡证券申请停牌,并向当地法院申请破产保护,成为继巴林银行破产以来最大的投机丑闻。

2005年3月,新加坡普华永道在种种猜疑下提交了针对此亏损所做的第一期调查报告。报告中认为,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巨额亏损由诸多因素造成,主要包括:2003年第四季度对未来油价走势的错误判断;公司未能根据行业标准评估期权组合价值;缺乏推行基本的对期权投机的风险管理措施;对期权交易的风险管理规则和控制,管理层也没有做好执行的准备等。

排除一些从事市场交易活动都难以避免的技术原因,我们从普华永道的报告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中航油从事期权交易业务的决策以及整个交易过程都无视制度的存在,公司最终的巨亏是不按制度行事的结果。这次引发了、企业和理论界对内控执行和完善的思考,内控的有效性再度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如:美国安然能源公司破产案美国安然能源公(EnronCorp.ENE),其曾名列世界500强第16位,并连续4年荣获“美国最具创新精神的公司”称号,2001年被美国《财富》杂志评为全球最受称赞的公司。2001年9月30日其资产负债表上显示的总资产达618亿美元;其业绩甚至曾经超过IBM和AT&T这些市场表现优异的公司。但即使是这样曾经是“业绩优良”的巨型公司,却由于通过“设立特定目的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来虚增营业额和利润,涉嫌帐,受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调查,并最终破产,成为有史以来最大的公司破产案之一。

如:安达信违规导致巨额罚款

1913年由芝加哥阿瑟安德森教授创建的安达信公司,经过88年经营,在世界84个国家和地区拥有8.5万名员工,在全球拥有10万家大型客户,曾是全球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而在安然揭露前后不到几个月,这个“百年老店”毁于一旦,实在令人深思。

安然公司成立以来,从80年代到90年代,安达信不仅一直负责其审计工作,而且同时提供咨询服务。利益驱使安达信帮助安然。随着安然问题的暴露,安达信一系列的行径相继揭露。2001年,安达信就曾两次因违规操作而被处罚。一次是与审计美国废物管理公司工作中提供虚误导性审计报告有关,安达信在1992年至1996年期间“明知故犯”和“不顾后果”地为美国废物管理公司提供虚、具有误导性的审计报告,虚报收入14.3亿美元,华盛顿联邦法庭以“欺骗及伪造账目”罪判处安达信罚款700万美元。

其中有三名合伙人除了罚款外,还处以5年内不得从事审计工作,另一人的禁审期为一年。2001年春,安达信因为替自己负责审计的佛罗里达州家用设备企业阳光公司账,被法院判定向阳光公司的股东支付1.1亿美元。

如:帕玛拉特财务欺诈导致破产:

帕玛拉特公司是意大利的第八大企业,其成立于1961年,是一家拥有40多年历史的家族企业,向以食品生产享誉世界。在债券市场,帕玛拉特是一个重量级客户,过去一直对外负担巨额债务。由于公司声称拥有雄厚的现金储备,不良信用并未引起投资者及有关方面的重视。帕玛拉特危机的爆发是在2003年11月中旬。由于公司突然宣布无法偿还到期价值1.5亿欧元的债券,从而引起了审计师和银行对其财务状况的警觉;而当宣称无法清偿在开曼群岛大约5亿欧元的共同基金时,真正的恐慌开始了。帕玛拉特的股票价格在几个星期内持续跌落,在12月份下跌了87%。2003年12月27日,帕玛拉特向帕尔马地方破产法院申请破产保护并得到批准。

财务欺诈是导致危机的元凶。在初步调查之后,意大利检查人员表示,在过去长达15年的时间里,帕玛拉特管理当局通过伪造会计记录,以虚增资产的方法弥补了累计高达162亿美元的负债。欺诈的目的不外乎两个,一是隐瞒公司因长期扩张而导致的严重财务亏空,一是把资金从帕玛拉特(其中坦齐家族占有51%的股份)转移到坦齐家族完全控股的其他公司。

难怪美国通用电气企业(GE)原总裁杰克.韦尔奇在回答别人问他最担心什么问题时,他说:“其实并不是GE的业务使我担心,而是有什么人做了从法律上看非常愚蠢的事而给企业的声誉带来污点,并使企业毁于一旦。”

(四)企业法律风险的成因

根据现代企业六大职能----即决策、、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特点,企业在实际运行当中的法律风险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决策违规。企业重大战略、经营决策和重要经济活动违反决策程序,不经过法律论证,被迫承担法律后果。例如有的企业违规出借资金、对外担保,形成法律风险。

2、经营违法。有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违反强制性规定,例如违规建设的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失去法律保护,招致执法部门查处和法律制裁。

3、民事违约。企业订立与履行合同不规范,违反约定导致经济纠纷,被对方起诉承担违约责任。有的企业因未能偿还到期债务,被银行起诉,造成企业资产被法院强制执行。

4、遭受不法侵害。企业维权意识不强,经营行为存在漏洞,防范机制不健全,遭受不法侵害、恶意诉讼或突发危机时,被动应付。

上述是从一般企业出发,分析了造成企业法律风险的普遍原因。而对于国有企业而言,由于其企业自身的特殊性,其在法律风险的成因上也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企业的特殊原因:

1、国有股权一股独大,股权过于集中,直接导致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都有大股东控制现象的发生,形成内部人控制的局面,使制衡机制得不到有效发挥。加之政企不分、政资不分使国有企业在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时发生冲突,且这种冲突最终是人治胜于法治,大于法权。

2、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完善,没有形成有效制约。一些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与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差距较大,企业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层面的职责不清晰,运行不规范,未形成有效运转、相互制衡的机制,法律风险防范缺乏体制保障。这些都与国有企业特点密不可分,无论内设监事会还是外派监事会,都因为有名无实、职责与能力不匹配,责权不对等而监督不到位;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因其《条例》落后而使其民主管理流于形式。尽管《公司法》第十八条、四十五条、五十二条、六十八条、和一百一十八条中都有涉及职工参与制度的规定,但其局限性使职工董事、监事在人数确定、权力发挥和信息反馈都落后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

3、独立董事定位不清,独立性不强。我现在搞不清独立董事是决策者还是智囊团?如果是决策者,为什么决策失败他们不承担责任?如果是智囊团,为什么还要强调他们在公司治理过程中的制衡作用?现在有的独立董事仅是花瓶而已,有的则成了人情董事。

4、法律风险意识淡薄。一些国有企业对企业法制建设工作不重视,对国家有关经济法规知识不熟悉,对防范经营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依法经营的意识不强。有的企业内部管理混乱,内控制度不健全,在一些关键环节上存在管理漏洞。

5、内部风险控制体系不健全,决策缺证审核。不少国有企业未设立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和配备专职的法律工作人员。一些企业在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经营决策上缺乏必要的工作程序,决策的前期论证工作不充分,不民主,不科学,不听取法律工作者的意见,仅凭少数人的意志和经验进行决策,导致决策失误,引发法律风险。

6、对管理层的约束机制不健全,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和腐败现象频频发生。管理层级多,资产监管链条长,造成失控,母公司对子公司缺乏监管。

7、企业盲目扩张,过分追求多元化、超速发展,造成风险无法控制。

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必要性

企业法律防范制度初创于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首部宪法,一些企业为适应依法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开始在企业内部设置“法律室”。周恩来总理在1955年1月13日院常务会议上对建立法律室做出原则指示。院法制局根据国内有些机关、企业已有的初步经验,并参照苏联经验,起草了《院法制局关于法律室任务职责和组织办法的报告》。随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随着“十年”和历史变迁也随之淡化、消失。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趋完善,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市场一体化,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已经迫在眉睫。欧洲大公司、大集团普遍重视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

西方国家大公司、大集团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是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的自觉选择。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剧,市场竞争进一步激烈,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认可。这是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有效途径。

1、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客观需要。在当今世界,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空前激烈,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多。企业要在参与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必须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控制损失的发生。

2、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企业发展壮大,必须不断积累资产和财富,减少因法律风险造成的损失。

3、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作为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企业经营状况不佳,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势必影响社会稳定,对构建和谐社会起着一定的阻碍作用。反之,则可以有力地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