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代的一两银子相当于现在的多少钱?

2.<辛丑条约>的赔款清政府还清了吗?还了多少?

3.中国签定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是在哪天?

4.辛丑条约中,赔款问题疑问!

5.明清时代买一把剑需要多少钱?哪里可以找到这方面的资料。

6.谁知道哪里能邮购<美文如歌>?

7.辛丑条约时间内容

古代的一两银子相当于现在的多少钱?

五月十八金价多少_2021年5月18号金价

关于白银的价值,前几年一部经典的《白银帝国》**也让大家见识到了清朝晚期大户银号家族的兴衰,电视剧**里也有很多关于白银的戏份。那么,古代的一两银子到底值多少钱?

唐朝,当时的一两白银折合为1000文铜钱,而当时的大米就只有5文钱一斗米,折合成现在的人民币就是一两等于4130元人民币,好多啊,我一个月工资啊!真是被电视剧忽悠着了!

宋朝时候的一两白银通过大米折合之后,大概是一两银子相当于924-1848元,也不少,但是跟唐代比起来,差距不是一般的大。

明朝万历年间一两银子可以买大米二石,照当时的计算,一石就是94.4公斤,那就是明朝的一两银子好比现在的660.8元人民币。这个价格跟我一年的奖金差不多了!

清朝中晚期价值约150到220元人民币左右,难道物价上涨得如此厉害吗?差距不是一般的大啊,一直以为银子和黄金属于重金属,几乎不贬值呢,谁知道,贬值的力度也是不小!

1901年,这时期的1块银圆大约折合今人民币70元左右。1925年上海1个银圆可以买到18斤大米。所以1银元大约45元。看来银子也是越来越不值钱了!

30年代在北平,一块银圆可以请一顿“涮羊肉”;在上海,一块银圆可以请两次西菜套餐。如果逛公园的话,大概可以买20张门票,看**的话,大概可以买十张入场券。由此看来,在30年代,银子的购买力还是上升的,我们现在吃顿涮羊肉怎么也得三百五百的吧?

<辛丑条约>的赔款清政府还清了吗?还了多少?

《辛丑条约》的赔款总数在10亿两以上,后来由于形势的发展,经过延付、停付及退还,实际赔款并没有达到这个数目。

据历史资料统计,至1939年1月15日国民政府财政部发出通告宣称停止支付庚子赔款为止,1902-1938年这37年间,庚子赔款总计实付之数为6.亿海关两,扣除美英等国退款等,中国实际支付给帝国主义的赔款数额共五亿七千六百多万两,约占总数的58%。

《辛丑条约》要求清政府为11国列强赔偿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9.8亿两。

当时,中国的人口大约4亿多,每人都要背负2两多白银的赔款。为赔偿,政府变本加厉压榨民众,引起强烈不满。中国海关也由英国人掌握,海关收入绝大部分成为赔款。清政府任命英国人赫德等为中国海关总税务司。

从此,中国海关管理权被外国人操纵了近一个世纪。

扩展资料:

《辛丑条约》主要内容:

1.赔款。清政府赔款各国(共11国)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计约9.82亿两,以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作担保。

2.划定使馆区。将北京东交民巷划定为使馆区,成为"国中之国"。在区内中国人不得居住,各国可派兵驻守。

3.拆炮台、驻军队。拆除大沽及有碍北京至海通道的所有炮台,帝国主义列强可在自北京至山海关沿铁路重要地区的12个地方驻扎军队。

4.胁迫清政府承诺镇压反帝斗争。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与诸国仇敌"的组织,违者处死。各省官员必须保证外国人的安全,否则立予革职,永不录用。凡发生反帝斗争的地方,停止文武各等考试5年。其中这一条标志着清政府完全沦为了帝国主义的工具。

5.对德、日"谢罪"。清政府分派亲王、大臣赴德、日两国表示"惋惜之意",在德国公使克林德被杀之处建立石牌坊。

6.惩治附合过义和团的官员。从中央到地方被监禁、流放、处死的官员共百多人。

7.设立外务部。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成为清政府与列强交涉的专门机构。

参考资料:

人民网-辛亥溯百年 引燃革命那些事;

百度百科-庚子赔款

中国签定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是在哪天?

《辛丑条约》,亦称《辛丑各国和约》、《北京议定书》,是中国清朝政府与英国、美国、日本、俄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奥匈、比利时、西班牙和荷兰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签定的一个和平协定。被认为是中国自第一次鸦片战争后签署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之一,是一丧权辱国的条约。条约签定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七月二十五日,辛丑年,故名辛丑条约。洋历9月7日,因此有“九七国耻”一说。

《辛丑条约》真确文本原存于中华民国外交部,现存于台北外双溪国立故宫博物院恒温恒湿的库房保存。 《辛丑条约》的签订,不仅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沉重负担,还损害了国家主权。从此,清政府完全成为了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 各国在辛丑条约的签署

19世纪末帝国主义列强激烈争夺和瓜分中国,造成中国空前严重的民族危机。这种危机感促成了人们的觉醒,救亡图存成了当时最紧迫的要求。1898年资产阶级改良派的维新运动失败了,1900年又爆发了以农民为主体的轰轰烈烈的反帝爱国的义和团运动。义和团运动起自山东,迅速发展到直隶、天津、北京,引起帝国主义列强的恐慌。它们决定亲自出兵镇压义和团,英、美、日、俄、法、德、意、奥八国组织联军侵入中国,8月攻入北京。1901年,清政府被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因为这一年是中国旧历的辛丑年,所以这个条约被称为《辛丑条约》,慈禧太后携带光绪皇帝及亲信臣从仓皇出逃西安。清王朝被迫向帝国主义求和。 八国联军攻占北京后强迫中国清政府签署的丧权辱国的奴役性条约。亦称《辛丑各国和约》或《辛丑议定书》。1901年(清光绪二十七年)9月7日,清政府代表奕劻、李鸿章与德国、奥地利、比利时、日本、美国、法国、英国、意大利、俄国、西班牙和荷兰11国代表在北京签订。 条约共有12条正文和19个附件,主要内容是: ①中国赔款4.5亿两白银,以关税、盐税和常关税作担保,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9.8亿两。 ②在北京东交民巷设立使馆区,由各国驻军把守,中国人一概不准在内居住。 ③拆除大沽炮台和北京至海通道的各炮台;在天津周围20里内不得驻扎中国军队,列强可以在北京驻扎防守使馆的卫队,并在京榆铁路沿线包括山海关在内的12个要地驻扎军队;至少两年内禁止中国进口和制造的材料。 ④永远禁止中国人成立或参加"与诸国仇敌"组织,违者处死;各省官吏必须保护外国人的安全,否则即行革职,永不叙用;惩办赞助过义和团运动的"首祸诸臣",在外国人"遇害被虐"的地方,"停止文武各等考试五年"。 ⑤中国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并指定皇族亲贵担任外务大臣。 1900年中国爆发反对帝国主义列强的义和团运动。为镇压义和团并进一步加强对中国的侵略和掠夺,英、美、日、俄、法、德、意、奥于同年6月组成八国联军发动侵华战争,8月攻占北京(见抗击八国联军入侵战争)。12月22日,上述11国公使团提出所谓"议和大纲十二条",清政府被迫全部接受。但列强在"惩凶"和"赔偿"问题上发生争吵,翌年9月才正式签订本条约。该条约是帝国主义列强强加给中国的又一奴役性条约。它的签订进一步加强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全面控制和掠夺,标志着中国已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编辑本段历史经过

参与八国联军的日本、法国、德国、意大利、俄国都有分割中国领土的想法。是中国清朝政府与英国、美国、日本、俄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奥匈、比利时、西班牙和荷兰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签定的一个和平协定。被认为是中国自第一次鸦片战争后签署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之一。条约签定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七月二十五日,辛丑年,故名辛丑条约。洋历9月7日,因此有“九七国耻”一说。真确文本原存于中华民国外交部,现存于台北外双溪国立故宫博物院恒温恒湿的库房保存。 《辛丑条约》的签订,不仅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沉重负担,还损害了国家主权。从此,清政府完全成为了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而俄国则在用其它条约获得中国的东北的领土。英美则以商业利益为重,希望保持中国门户开放,并对日、俄的野心感

到不安。最后达成的协议,没有要求清政府割地,而只要求巨额的赔款。 当时清朝政府内部有将首都迁往内地(西安)继续与联军作战的建议。但是当时的清政府实际上已经没有可靠的军队了。义和团已经被战败,山东以南省份的总督们早在义和团期间就已经与外国达成地方上的协议,违抗清政府支持义和团的决定。因此清政府决定签署这个条约来保全自己。 1900年10月,法国率先提出惩治祸首、赔款、拆除大沽炮台等六项要求,作为与清政府谈判的基础。经各国公使多次会议加以补充、修改,12月24日11国(八国之外加上比利时、西班牙和荷兰)共同向清廷提出《议和大纲》12条。清政府完全接受。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9月7日,奕劻、李鸿章全权代表清政府,同这11个国家在北京正式签订丧权辱国的《辛丑各国和约》,简称《辛丑条约》(因这一年是农历辛丑年而得名)。 协定的正式名称为Austria-Hungary,Belgium,France,Germany,Great Britain,Italy,Japan,Netherland,Russia,Spain,United States and China —Final Protocol for the Settlement of the Disturbances of 1900"(中国与十一国关于赔偿1900年的最后协定)。原文是以法文为准。在国际法上,因为中国不承认与各国有正式交战,事件是出于义和团的。故此辛丑条约只属于一个协定,而并非和平条约。 参与八国联军的日本、法国、德国、意大利都有分割中国领土的想法。而俄国志在用其他条约获得中国东北的领土。英美则以商业利益为重,希望保持中国门户开放,并对日、俄的野心感到不安。最后达成的协议,没有要求清政府割地,而只要求巨额的赔款。  当时清朝政府内部有建议将首都迁往内地(西安)、继续与联军作战的建议。但是当时的清政府实际上已经没有可靠的军队了。义和团已经战败,山东以南省份的总督们早在义和团期间就已经与外国达成地方上的协议(东南互保),违抗清政府支持义和团的决定。因此清政府决定签署这个条约来保存自己。 代表中国方面签署辛丑条约的是庆亲王奕劻和北洋大臣李鸿章,代表外国签署辛丑条约的是各国驻中国的大使等(例如代表英国的萨道义等)。条约于1901年9月7日签署,共12款,外加19条附件。

编辑本段签署条约者

大清国钦命全权大臣便宜行事总理外务部事务和硕庆亲王爱新觉罗奕劻; 大清国钦差全权大臣便宜行事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北洋大臣直隶总督部堂一等肃毅伯李鸿章; 德国钦差驻扎中华便宜行事大臣穆默(Alfons Mumm von Schwarzenstein); 奥匈帝国钦差驻扎中华便宜行事全权大臣齐干(M. M. Czikann von Wahlborn); 比利时钦差驻扎中华便宜行事全权大臣姚士登(M. Joostens); 西班牙波旁钦差驻扎中华全权大臣葛络干(M. B. J. de Cologan); 美国钦差特办议和事宜全权大臣柔克义(M. W. W. Rockhill); 法国钦差全权大臣驻扎中国京都总理该国事务便宜行事鲍渥(M. Paul Beau); 英国钦差便宜行事全权大臣萨道义(Sir Ernest Mason Satow); 意大利钦差驻扎中华大臣世袭侯爵萨尔瓦葛(Marquis Salvago Baggi); 日该国钦差全权大臣小村寿太郎(Komura Jutarō); 荷兰钦差驻扎中华便宜行事全权大臣克罗伯(M. F. M. Knobel); 俄罗斯钦命全权大臣内廷大夫格尔思(M. M. de Giens)。

编辑本段主要内容

《辛丑条约》共12款,还有19个附件

主要内容

1.赔款。清政府赔款各国(共11国)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计982,238,150两 (九亿八千二百二十三万八千一百五十两),以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作担保。 2.划定使馆区。将北京东交民巷划定为使馆区,成为“国中之国”。在区内中国人不得居住,各国可派兵驻守。 3.拆炮台、驻军队。拆除大沽及有碍北京至海通道的所有炮台,帝国主义列强可在自山海关至北京沿铁路的12个地方驻扎军队。 4.胁迫清政府承诺镇压反帝斗争。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与诸国仇敌”的组织,违者处死。各省官员必须保证外国人的安全,否则立予革职,永不录用。凡发生反帝斗争的地方,停止文武各等考试5年。其中这一条标志着清政府完全沦为了帝国主义的工具。 5.对德、日“谢罪”。清政府分派亲王、大臣赴德、日两国表示“惋惜之意”,在德国公使克林德被杀之处建立牌坊。 6.惩治附合过义和团的官员。从中央到地方被监禁、流放、处死的官员共百多人。 7.设立外务部。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成为清政府与列强交涉的专门机构。

严重危害

一、巨额的赔款,是列强对中国空前的大规模勒索;为支付这笔赔款,清政府加紧搜刮人民,使中国人民生活更加贫困,社会经济更加凋敝。 二、在北京设立的“使馆界”,实际上是“国中之国”,是帝国主义策划侵略中国的大本营。外国侵略者控制京津地区,使清政府完全处于军队的控制之下,便于侵略者直接派兵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 三、按照条约规定,清朝官吏严厉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进一步成为帝国主义帮凶。 四、该设外务部的规定,便于清政府能够按照外国侵略者的意旨实行卖国的外交政策。 《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精神屈辱最深沉,从而给中国人民带来空前灾难的不平等条约。确立了清政府为帝国主义列强的忠实走狗的地位,从此,清政府完全成为资本,帝国主义列强统治中国的工具。它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编辑本段条约原文

前文

一九零一年九月七日,光绪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北京。 右起:庆亲王、李鸿章、右侍郎联芳

大清钦命全权大臣便宜行事总理外务部事务和硕庆亲王; 大清钦差全权大臣便宜行事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北洋大臣直隶; 总督部堂一等肃毅伯李鸿章; 大德钦差驻扎中华便宜行事大臣穆默; 大奥钦差驻扎中华便宜行事全权大臣齐干; 大比钦差驻扎中华便宜行事全权大臣姚士登; 大西钦差驻扎中华全权大臣葛络干; 大美国钦差特办议和事宜全权大臣柔克义; 大法钦差全权大臣驻扎中国京都总理该国事务便宜行事鲍渥; 大英钦差便宜行事全权大臣萨道义; 大意钦差驻扎中华大臣世袭侯爵萨尔瓦葛; 大日该国钦差全权大臣小村寿太郎; 大荷钦差驻扎中华便宜行事全权大臣克罗伯; 大俄钦命全权大臣内廷大夫格尔思; 今日会同声明,核定大清国按西历一千九百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即中历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一日文内各款,当经大清国大皇帝于西历一千九百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即中历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六日,降旨全行照允,足适诸国之意妥办(附件一)。

第一款

一、大德国钦差男爵克大臣被戕害—事,前于西历本年六月初九日即中历四月二十三日,奉谕旨(附件二)亲派醇亲王载沣为头等专使大臣;赴大德国大皇帝前,代表大清国大皇帝暨国家惋惜之意。醇亲王已遵旨于西历本年七月十二日即中历五月二十七日,自北京起程。二、大清国国家业已声明,在遇害该处所竖立铭志之碑,与克大臣品位相配,列叙大清国大皇帝惋惜凶事之旨,书以拉丁、德、汉各文。前于西历本年七月二十二日即中历六月初七日,经大清国钦差全权大臣文致太德国钦差全权大臣(附件三)。现于遇害处所建立牌坊一座,足满街衢,已于西历本年六月二十五日即中历五月初十日兴工。

第二款

一、惩办伤害诸国国家及人民之首祸诸臣。将西历本年二月十三、二十一等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本年正月初三等日,先后降旨,所定罪名,开列于后(附件四、五、六)。端郡王载漪,辅国公载澜,均定斩监候罪名,又约定如皇上以为应加恩贷其一死,即发往新疆永远监禁,永不减免;庄亲王载勋,都察院左都御史英年,刑部尚书赵舒翘,均定为赐令自尽;山西巡抚毓贤,礼部尚书启秀,刑部左侍郎徐承煜,均定为即行正法,协办大学士吏部尚书刚毅,大学士徐桐,前四川总督李秉衡,均已身死,追夺原官,即行革职。又兵部尚书徐用仪,户部尚书立山,吏部左侍郎许景澄,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联元,太常寺卿袁昶,因上年力驳殊悖诸国义法极恶之罪被害,于西历本年二月十三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奉上谕开复原官,以示昭雪(附件七)。庄亲王载勋已于西历本年二月二十一日即中历正月初三日、英年赵舒翘已于二十四日即六日均自尽。毓贤已于念二日即初四日、启秀徐承煜已于念六日即初八日均正法。又西历本年二月十三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念五日上谕将甘肃提督董福样革职,俟应得罪名,定谳惩办。西历本年四月念九日、六月初三□月□□等日即中历三月十一、四月十七□月□□等日先后降旨,将上年夏间凶惨案内所有承认获咎之各外省官员,分别惩办。二、上谕将诸国人民遇害被虐之城镇停止文武各等考试五年(附件八)。

第三款

因大日该国使馆书记生杉山彬被害,大清国大皇帝从优荣之典,已于西历本年六月十八日即中历五月初三日降旨简派户部侍郎那桐为专使大臣,赴大日该国大皇帝前,代表大清国大皇帝及国家惋惜之意(附件九)。

第四款

大清国国家允定在于诸国被污渎及挖掘各坟墓建立涤垢雪侮之碑,已与诸国全权大臣合同商定,其碑由各该国使馆督建,并由中国国家付给估算各费银两,京师一带,每处一万两,外省每处五千两。此项银两,业已付清。兹将建碑之坟墓,开列清单附后(附件十)。

第五款

大清国国家允定不准将暨专为制造各种器料运入中国境内,已于西历一千九百一年八月十七日即中历本年七月初四日降旨禁止进口二年。嗣后如诸国以为有仍应续禁之处,亦可降旨将二年之限续展(附件十一)。

第六款

上谕大清国大皇帝允定付诸国偿款海关银四百五十兆两,此款系西历一千九百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即中历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一日条款内第二款所载之各国各会各人及中国人民之赔偿总数(附件十二)。(甲)此四百五十兆系海关银两,照市价易为金款,此市价按诸国各金钱之价易金如左:海关银一两,即德国三马克零五五,即奥国三克勒尼五九五,即美国圆零七四二,即法国三佛郎克五,即英国三先令,即日本一圆四零七,即荷兰国一弗乐零七九六,即俄国一卢布四一二。俄国卢布,按金平算即十七多理亚四二四。此四百五十兆,按年息四厘正,本由中国分三十九年按后附之表各章清还(附件十三)。本息用金付给,或按应还日期之市价易金付给。还本于一千九百零二年正月初一日起至一千九百四十年终止。还本各款,应按每届一年付还,初次定于一千九百零一年正月初一日。付还利息,由一千九百零一年七月初一日起算。惟中国国家亦可将所欠首六个月至一千九百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息,展在自一千九百零二年正月初一日起,于三年内付还。但所展息款之利,亦应按年四厘付清。又利息每届六个月付给,初次定于一千九百零二年七月初一日付给。(乙)此欠款一切事宜,均在上海办理。如后诸国各派银行董事一名会同将所有由该管之中国官员付给之本利总数收存,分给有干涉者,该银行出付回执。(丙)中国国家将全救保票一纸交驻京诸国钦差领衔手内。此保票以后分作零票,每票上各由中国特派之官员画押。此节以及发票一切事宜,应由以上所述之银行董事各遵该国饬令而行。(丁)付还保票财源各进款,应每月给银行董事收存。(戊)所定承担保票之财源,开列于后:一、新关各进款,俟前已作为担保之借款各本利付给之后,余剩者又进口货税增至切实值百抽五,将所增之数加之。所有向例进口免税各货,除外国运来之米及各杂色粮面并金银以及金银各钱外,均应列入切实值百抽五货内。二、所有常关各进款,在各通商口岸之常关,均归新关管理。三、所有盐政各进项,除归还泰西借款一宗外,余剩一并归入,至进口货税增至切实值百抽五。诸国现允可行,惟须—二端:一将现在照估价抽收进口各税,凡能改者皆当急速改为按件抽税几何。改办一层如后,以为估算货价之基、应以一千八百九十七、八、九三年卸货时各货牵算价值,乃开除进口及杂费总数之市价。其未改以前,各该税仍照估价征收。二北河黄浦两水路,均应改善,中国国家及应拨款相助。至增税一层,俟此条款画押两个月后,即行开办,除在此画押日期后至迟十日已在途间之货外,概不得免押。

第七款

大清国国家允定各使馆境界以为专与住用之处。并独由使馆管理。中国民人,概不准在界内居住。亦可由行防守,使馆界线于附件之图上标明如后(附件十四):东面之线,系崇文门大街,图上十、十一、十二等字;北面图上系五、六、七、八、九、十等宇之线,西面图上系一、二、三、四、五等宇之线;南面图上系十二、一等字之线,此线循城墙南址随城垛而画。按照西历一千九百零一年正月十六日即中历上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文内后附之条,中国国家应允诸国分应自主,常留兵队分保使馆。

第八款

大清国国家应允将大沽炮台及有碍京师至海通道之各炮台一律削平,现已设法照办。

第九款

按照西历一千九百零一年正月十六日即中历上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文内后附之条款,中国国家应允由诸国分应主办,会同酌定数处留兵驻守,以保京师至海通道无断绝之处。今诸国驻防之处,系黄村、郎坊、杨村、天津军粮城、塘沽、芦台、唐山、滦州、昌黎秦王岛、山海关。

第十款

大清国国家允定两年之久,在各府厅州县将以后所述之上谕颁行布告:一、西历本年二月初一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十三日上谕以永禁或设、或入与诸国仇敌之会,违者皆斩(附件十五)。二、西历本年□月□□日即中历□月□□日上谕一道,犯罪之人如何惩办之处,均一一裁明。三、西历本年□月□□日即中历□月□□日上谕,以诸国人民遇害被虐,各城镇停止文武各等考试。四、西历本年二月初一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十三日上谕,各省抚督文武大吏暨有司各官,于所属境内均有保平安之责,如复滋伤害诸国人民之事,或再有违约之行,必须立时弹压惩办,否则该管之员,即行革职,永不叙用,亦不得开脱别给奖叙(附件十六)。以上谕旨现于中国全境渐次张贴。

第十一款

大清国国家允定将通商行船各条约内,诸国视为应行商改之处,及有关通商各他事宜,均行议商,以期妥善简易。按照第六款赔偿事宜,约定中国国家应允襄办改善北河黄浦两水路,其襄办各节如左:一、北河改善河道,在一千八百九十八年会同中国国家所兴各工,尽由诸国派员兴修。一俟治理天津事务交还之后,即可由中国国家派员与诸国所派之员会办,中国国家应付海关银每年六万以养其工。一、现设立黄浦河道局经管整理改善水道各工所,派该局各员,均代中国及诸国保守在沪所有通商之利益。预估后二十年,该局各工及经管各费应每年支用海关银四十六万两,此数平分,半由中国国家付给,半由外国各干涉者出资。该局员差并权责进款之详细各节,皆于后附文件内列明(附件十七)

第十二款

西历本年七月二十四日即中国六月初九日降旨,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按照诸国酌定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此上谕内已简派外务部各王大臣矣(附件十八)。且变通诸国钦差大臣觐见礼节,均已商定由中国全权大臣屡次照会在案。此照会在后附之节略内述明(附件十九)。 兹特为议明以上所述各语,及后附诸国全权大臣所复之文牍,均系以法文为凭。大清国国家既如此按以上所述,西历一千九百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即中历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一日,文内各款,足适诸国之意妥办,则中国愿将一千九百年夏间变乱所生之局势完结,诸国亦照允随行。是以诸国全权大臣奉各该国政府之命代为声明,除第七款所述之防守使馆兵队外,诸国兵队即于西历一千九百零一年□月□□日即中历□月□□日全由京城撤退。并除第九款所述各处外,亦于西历一千九百零一年□月□□日即中历□□年月□□日由直隶省撤退。今将以上条款缮定同文十二份,均由诸国全权大臣画押,诸国全权大臣各存一份,中国全权大臣收存一份。

编辑本段条约附件

附件一,光绪帝批准签署条约的圣旨。 附件二,光绪帝派醇亲王载沣赴德的旨意。 附件三,光绪帝命令为被杀德使建碑的旨意。 附件四,光绪帝命令惩办亲王载勋等皇亲的旨意。 附件五,光绪帝命令惩办启秀等大臣的旨意。 附件六,光绪帝命令加重上述惩罚的旨意。 附件七,光绪帝命令徐用仪等复职的旨意。 附件八,光绪帝命令在一些外国人被杀的县五年内不进行科举考试的旨意。 附件九,光绪帝命令那桐着赴日道歉的旨意。 附件十,被损外国坟墓单。 附件十一,光绪帝命令禁止进口的旨意。 附件十二,中国对各国承认战争赔偿的照会。 附件十三,同上。 附件十四,使馆区界线。 附件十五,光绪帝禁止抗外行动的旨意。 附件十六,同上。 附件十七,中国改善水路河道的计划。 附件十八,光绪帝设立黄浦河道局的旨意。 附件十九,中国对各国就设立外务部的照会。 第六款之赔款称庚子赔款。1900年乃中历庚子年。

编辑本段内容特点

第一、惩罚对象主要是中国人民。 列强要求赔款4亿5千万两,当时中国人口4亿5千万,用意是要每个中国人都要向他们交1两白银的“罚金”,借此惩罚、侮辱所有的中国人;发生过反帝斗争的城镇,一律停止科考五年。 第二、没有割地等相关条款。 帝国主义很想瓜分中国,而清政府的腐朽至极也是实行瓜分的有利时机,但由于帝国主义各国矛盾错综复杂,使他们不得不暂时放弃了对中国领土的割占要求。 第三、既维护清政府的统治,又加以严格控制。 此条约惩办义和团运动中参加反帝斗争的官吏,对反帝运动镇压不力的官吏,“即行革职,永不叙用”。但丝毫未涉及处置慈禧太后。相反,继续推行“以华治华”的策略,确立清政府继续充当他们在华的代理人。 第四、使中国长期陷入被动状态 此条约中白银4.5亿两的数字已然天价,中国显然不可能一次性还清,所以,这些银两总共分39年才还清,本息共计9.8亿两白银,翻了一倍多,也使得中国在后来的几十年中的经济跌入低谷。 为了使清政府完全成为“洋人的朝廷”,又从经济、政治和军事等方面加强了对清政府的控制。《辛丑条约》规定,以海关税及盐税作为偿还赔款之用,但这两项税收为清朝政府最主要的一项财政收入。控制海关就基本上能够左右中国财政。列强在北京强行划定的“使馆区”,由各国派兵保护。以武力为后盾的公使团成了清朝的太上皇。将大沽炮台和从大沽到北京的沿线炮台“一律削平”。准许各国派兵驻扎在北京和山海关铁路沿线12个战略要地。随时对清政府进行军事控制。这样在政治、经济和军事上都加强了对清政府的控制。 《辛丑条约》是列强加给中国的空前严重的不平等条约,给中国带来了严重危害。列强勒索的巨额赔款,加剧了中国的贫困和经济衰败;外国军队长期驻扎在中国的战略要地,严重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完整和国防安全;设置使馆区,以武力为后盾的公使团,开始凌驾于清政府之上;改变清政府外交机构的地位,更加强了列强向中国勒索、发号施令的权利;禁止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使清政府成为帝国主义的“工具”。《辛丑条约》的订立,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完全形成。 历史影响 辛丑条约是帝国主义国家强加给中国空前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列强勒索了巨额赔款,加剧了中国的经济负担。战时中国的先进知识分子也开始放弃对清政府所抱有的幻想,以“驱除鞑虏”为目标的资产阶级革命开始在全国如火如荼的展开。

编辑本段赔款数额

《辛丑条约》中的所涉及的赔款,因为是针对1900年(庚子年)的义和团运动而规定,所以也叫庚子赔款。赔款按中国当时人口计算,每人一两,共计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四厘,本息共计高达9.82多亿两,各省"地方赔款"还有0.2亿两以上。因此,总数达白银10亿两以上。这笔巨款相当于清政府财政收入的12倍。各国要求赔款的数目如下:俄国130371120两、德国90070515两、法国70878240两、英国50620545两、日本34793100两、美国32939055两、意大利32939055两、比利时8484345两、奥地利4003920两、荷兰782100两,其余的43万余两由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挪威等国分享。年息4厘,分39年还清,利息共532238150两。本息合计982238150两,以海关税、盐税担保。 条约签字以后,清政府按期给列强赔款。但到1904年以后,银价下跌,而庚子赔款是按银价算的,于是,列国在1905年7月2日,强迫清政府将庚子赔款改为金货债务,并将已经用银偿付的赔款按金价折算,补偿了约8000000两。

辛丑条约中,赔款问题疑问!

《辛丑条约》共12款,另有19个附件,主要内容有:

1.赔款。中国赔款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计9.8亿两,以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作担保。

2.划定使馆区。将北京东交民巷划定为使馆区,成为“国中之国”。在区内中国人不得居住,各国可派兵驻守。

3.拆炮台、驻军队。拆除大沽及有碍北京至海通道的所有炮台,帝国主义列强可在自山海关至北京沿铁路的12个地方驻扎

军队。

4.胁迫清政府承诺镇压反帝斗争。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与诸国仇敌”的组织,违者处死。各省官员必须保证外国人的安全,否则立予革职,永不叙用。凡发生反帝斗争的地方,停止文武各等考试5年。

5.对德、日“谢罪”。清政府分派亲王、大臣赴德、日两国表示“惋惜之意”,在德国公使克林德被杀之处建立牌坊。

6.惩治附合过义和团的官员。从中央到地方被监禁、流放、处死的官员共百多人。

7.设立外务部。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成为清政府与列强交涉的专门机构。

《辛丑条约》的签订,给中国造成了严重危害:

一、巨额的赔款,是列强对中国空前的大规模勒索;为支付这笔赔款,清政府加紧搜刮人民,使中国人民生活更加贫困,社会经济更加凋敝。

二、在北京设立的“使馆界”,实际上是“国中之国”,是帝国主义策划侵略中国的大本营。外国侵略者控制京津地区,使清政府完全处于军队的控制之下,便于侵略者直接派兵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

三、按照条约规定,清朝官吏严厉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进一步成为帝国主义帮凶。

四、该设外务部的规定,便于清政府能够按照外国侵略者的意旨实行卖国的外交政策。

《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精神屈辱最深沉,从而给中国人民带来空前灾难的不平等条约。确立了清政府为资本主义列强的忠实走狗的地位,从此,清政府成为资本主义列强统治中国的工具。它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编辑本段]条约原文

一九○一年九月七日,光绪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北京。

大清钦命全权大臣便宜行事总理外务部事务和硕庆亲王;

大清钦差全权大臣便宜行事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北洋大臣直隶;

总督部堂一等肃毅伯李鸿章;

大德钦差驻扎中华便宜行事大臣穆默;

大奥钦差驻扎中华便宜行事全权大臣齐干;

大比钦差驻扎中华便宜行事全权大臣姚士登;

大日钦差驻扎中华全权大臣葛络干;

大美国钦差特办议和事宜全权大臣柔克义;

大法钦差全权大臣驻扎中国京都总理本国事务便宜行事鲍渥;

大英钦差便宜行事全权大臣萨道义;

大义钦差驻扎中华大臣世袭侯爵萨尔瓦葛;

大日本国钦差全权大臣小村寿太郎;

大和钦差驻扎中华便宜行事全权大臣克罗伯;

大俄钦命全权大臣内廷大夫格尔思;

今日会同声明,核定大清国按西历一千九百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即中历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一日文内各款,当经大清国大皇帝于西历一千九百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即中历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六日,降旨全行照允,足适诸国之意妥办(附件一)。

第一款 一、大德国钦差男爵克大臣被戕害—事,前于西历本年六月初九日即中历四月二十三日,奉谕旨(附件二)亲派醇亲王载沣为头等专使大臣;赴大德国大皇帝前,代表大清国大皇帝暨国家惋惜之意。醇亲王已遵旨于西历本年七月十二日即中历五月二十七日,自北京起程。二、大清国国家业已声明,在遇害该处所竖立铭志之碑,与克大臣品位相配,列叙大清国大皇帝惋惜凶事之旨,书以拉丁、德、汉各文。前于西历本年七月二十二日即中历六月初七日,经大清国钦差全权大臣文致太德国钦差全权大臣(附件三)。现于遇害处所建立牌坊一座,足满街衢,已于西历本年六月二十五日即中历五月初十日兴工。

第二款 一、惩办伤害诸国国家及人民之首祸诸臣。将西历本年二月十三、二十一等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本年正月初三等日,先后降旨,所定罪名,开列于后(附件四、五、六)。端郡王载漪,辅国公载澜,均定斩监候罪名,又约定如皇上以为应加恩贷其一死,即发往新疆永远监禁,永不减免;庄亲王载勋,都察院左都御史英年,刑部尚书赵舒翘,均定为赐令自尽;山西巡抚毓贤,礼部尚书启秀,刑部左侍郎徐承煜,均定为即行正法,协办大学士吏部尚书刚毅,大学士徐桐,前四川总督李秉衡,均已身死,追夺原官,即行革职。又兵部尚书徐用仪,户部尚书立山,吏部左侍郎许景澄,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联元,太常寺卿袁昶,因上年力驳殊悖诸国义法极恶之罪被害,于西历本年二月十三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奉上谕开复原官,以示昭雪(附件七)。庄亲王载勋已于西历本年二月二十一日即中历正月初三日、英年赵舒翘已于二十四日即六日均自尽。毓贤已于念二日即初四日、启秀徐承煜已于念六日即初八日均正法。又西历本年二月十三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念五日上谕将甘肃提督董福样革职,俟应得罪名,定谳惩办。西历本年四月念九日、六月初三□月□□等日即中历三月十一、四月十七□月□□等日先后降旨,将上年夏间凶惨案内所有承认获咎之各外省官员,分别惩办。二、上谕将诸国人民遇害被虐之城镇停止文武各等考试五年(附件八)。

第三款 因大日本国使馆书记生杉山彬被害,大清国大皇帝从优荣之典,已于西历本年六月十八日即中历五月初三日降旨简派户部侍郎那桐为专使大臣,赴大日本国大皇帝前,代表大清国大皇帝及国家惋惜之意(附件九)。

第四款 大清国国家允定在于诸国被污渎及挖掘各坟墓建立涤垢雪侮之碑,已与诸国全权大臣合同商定,其碑由各该国使馆督建,并由中国国家付给估算各费银两,京师一带,每处一万两,外省每处五千两。此项银两,业已付清。兹将建碑之坟墓,开列清单附后(附件十)。

第五款 大清国国家允定不准将暨专为制造各种器料运入中国境内,已于西历一千九百一年八月十七日即中历本年七月初四日降旨禁止进口二年。嗣后如诸国以为有仍应续禁之处,亦可降旨将二年之限续展(附件十一)。

第六款 上谕大清国大皇帝允定付诸国偿款海关银四百五十兆两,此款系西历一千九百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即中历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一日条款内第二款所载之各国各会各人及中国人民之赔偿总数(附件十二)。(甲)此四百五十兆系海关银两,照市价易为金款,此市价按诸国各金钱之价易金如左:海关银一两,即德国三马克零五五,即奥国三克勒尼五九五,即美国圆零七四二,即法国三佛郎克五,即英国三先令,即日本一圆四零七,即荷兰国一弗乐零七九六,即俄国一卢布四一二。俄国卢布,按金平算即十七多理亚四二四。此四百五十兆,按年息四厘正,本由中国分三十九年按后附之表各章清还(附件十三)。本息用金付给,或按应还日期之市价易金付给。还本于一千九百零二年正月初一日起至一千九百四十年终止。还本各款,应按每届一年付还,初次定于一千九百零一年正月初一日。付还利息,由一千九百零一年七月初一日起算。惟中国国家亦可将所欠首六个月至一千九百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息,展在自一千九百零二年正月初一日起,于三年内付还。但所展息款之利,亦应按年四厘付清。又利息每届六个月付给,初次定于一千九百零二年七月初一日付给。(乙)此欠款一切事宜,均在上海办理。如后诸国各派银行董事一名会同将所有由该管之中国官员付给之本利总数收存,分给有干涉者,该银行出付回执。(丙)中国国家将全救保票一纸交驻京诸国钦差领衔手内。此保票以后分作零票,每票上各由中国特派之官员画押。此节以及发票一切事宜,应由以上所述之银行董事各遵本国饬令而行。 (丁)付还保票财源各进款,应每月给银行董事收存。(戊)所定承担保票之财源,开列于后:一、新关各进款,俟前已作为担保之借款各本利付给之后,余剩者又进口货税增至切实值百抽五,将所增之数加之。所有向例进口免税各货,除外国运来之米及各杂色粮面并金银以及金银各钱外,均应列入切实值百抽五货内。二、所有常关各进款,在各通商口岸之常关,均归新关管理。三、所有盐政各进项,除归还泰西借款一宗外,余剩一并归入,至进口货税增至切实值百抽五。诸国现允可行,惟须—二端:一将现在照估价抽收进口各税,凡能改者皆当急速改为按件抽税几何。改办一层如后,以为估算货价之基、应以一千八百九十七、八、九三年卸货时各货牵算价值,乃开除进口及杂费总数之市价。其未改以前,各该税仍照估价征收。二北河黄浦两水路,均应改善,中国国家及应拨款相助。至增税一层,俟此条款画押两个月后,即行开办,除在此画押日期后至迟十日已在途间之货外,概不得免押。

第七款:大清国国家允定各使馆境界以为专与住用之处。并独由使馆管理。中国民人,概不准在界内居住。亦可由行防守,使馆界线于附件之图上标明如后(附件十四):东面之线,系崇文门大街,图上十、十一、十二等字;北面图上系五、六、七、八、九、十等宇之线,西面图上系一、二、三、四、五等宇之线;南面图上系十二、一等字之线,此线循城墙南址随城垛而画。按照西历一千九百零一年正月十六日即中历上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文内后附之条,中国国家应允诸国分应自主,常留兵队分保使馆。

第八款 大清国国家应允将大沽炮台及有碍京师至海通道之各炮台一律削平,现已设法照办。

第九款 按照西历一千九百零一年正月十六日即中历上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文内后附之条款,中国国家应允由诸国分应主办,会同酌定数处留兵驻守,以保京师至海通道无断绝之处。今诸国驻防之处,系黄村、郎坊、杨村、天津军粮城、塘沽、芦台、唐山、滦州、昌黎秦王岛、山海关。

第十款 大清国国家允定两年之久,在各府厅州县将以后所述之上谕颁行布告:一、西历本年二月初一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十三日上谕以永禁或设、或入与诸国仇敌之会,违者皆斩(附件十五)。二、西历本年□月□□日即中历□月□□日上谕一道,犯罪之人如何惩办之处,均一一裁明。三、西历本年□月□□日即中历□月□□日上谕,以诸国人民遇害被虐,各城镇停止文武各等考试。四、西历本年二月初一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十三日上谕,各省抚督文武大吏暨有司各官,于所属境内均有保平安之责,如复滋伤害诸国人民之事,或再有违约之行,必须立时弹压惩办,否则该管之员,即行革职,永不叙用,亦不得开脱别给奖叙(附件十六)。以上谕旨现于中国全境渐次张贴。

第十一款 大清国国家允定将通商行船各条约内,诸国视为应行商改之处,及有关通商各他事宜,均行议商,以期妥善简易。按照第六款赔偿事宜,约定中国国家应允襄办改善北河黄浦两水路,其襄办各节如左: 一、北河改善河道,在一千八百九十八年会同中国国家所兴各工,尽由诸国派员兴修。一俟治理天津事务交还之后,即可由中国国家派员与诸国所派之员会办,中国国家应付海关银每年六万以养其工。一、现设立黄浦河道局经管整理改善水道各工所,派该局各员,均代中国及诸国保守在沪所有通商之利益。预估后二十年,该局各工及经管各费应每年支用海关银四十六万两,此数平分,半由中国国家付给,半由外国各干涉者出资。该局员差并权责进款之详细各节,皆于后附文件内列明(附件十七)

第十二款 西历本年七月二十四日即中国六月初九日降旨,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按照诸国酌定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此上谕内已简派外务部各王大臣矣(附件十八)。且变通诸国钦差大臣觐见礼节,均已商定由中国全权大臣屡次照会在案。此照会在后附之节略内述明(附件十九)。

兹特为议明以上所述各语,及后附诸国全权大臣所复之文牍,均系以法文为凭。大清国国家既如此按以上所述,西历一千九百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即中历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一日,文内各款,足适诸国之意妥办,则中国愿将一千九百年夏间变乱所生之局势完结,诸国亦照允随行。是以诸国全权大臣奉各本国政府之命代为声明,除第七款所述之防守使馆兵队外,诸国兵队即于西历一千九百零一年□月□□日即中历□月□□日全由京城撤退。并除第九款所述各处外,亦于西历一千九百零一年□月□□日即中历□□年月□□日由直隶省撤退。今将以上条款缮定同文十二份,均由诸国全权大臣画押,诸国全权大臣各存一份,中国全权大臣收存一份

附件一,光绪帝批准签署条约的圣旨。

附件二,光绪帝派醇亲王载沣赴德的旨意。

附件三,光绪帝命令为被杀德使建碑的旨意。

附件四,光绪帝命令惩办亲王载勋等皇亲的旨意。

附件五,光绪帝命令惩办启秀等大臣的旨意。

附件六,光绪帝命令加重上述惩罚的旨意。

附件七,光绪帝命令徐用仪等复职的旨意。

附件八,光绪帝命令在一些外国人被杀的县五年内不进行科举考试的旨意。

附件九,光绪帝命令那桐着赴日道歉的旨意。

附件十,被损外国坟墓单。

附件十一,光绪帝命令禁止进口的旨意。

附件十二,中国对各国承认战争赔偿的照会。

附件十三,同上。

附件十四,使馆区界线。

附件十五,光绪帝禁止抗外行动的旨意。

附件十六,同上。

附件十七,中国改善水路河道的计划。

附件十八,光绪帝设立黄浦河道局的旨意。

附件十九,中国对各国就设立外务部的照会。

第六款之赔款称庚子赔款。1900年乃中历庚子年。

19世纪末帝国主义列强激烈争夺和瓜分中国,造成中国空前严重的民族危机。这种危机感促成了人们的觉醒,救亡图存成了当时最紧迫的要求。1898年资产阶级改良派的维新运动失败了,1900年又爆发了以农民为主体的轰轰烈烈的反帝爱国的义和团运动。义和团运动起自山东,迅速发展到直隶、天津、北京,引起帝国主义列强的恐慌。它们决定亲自出兵镇压义和团,英、美、日、俄、法、德、意、奥八国组织联军侵入中国,8月攻入北京。慈禧太后携带光绪皇帝及亲信臣从仓皇出逃西安。清王朝被迫向帝国主义求和。

1900年10月,法国率先提出惩治祸首、赔款、拆除大沽炮台等六项要求,作为与清政府谈判的基础。经各国公使多次会议加以补充、修改,12月24日11国(八国之外加上比利时、西班牙和荷兰)共同向清廷提出《议和大纲》12条。清政府完全接受。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9月7日,奕劻、李鸿章全权代表清政府,同这11个国家在北京正式签订丧权辱国的《辛丑各国和约》,简称《辛丑条约》(因这一年是农历辛丑年而得名)。

[编辑本段]特点

第一、惩罚对象主要是中国人民。

列强要求赔款4亿5千万两,当时中国人口4亿5千万,用意是要每个中国人都要向他们交1两白银的“罚金”,借此惩罚、侮辱所有的中国人;发生过反帝斗争的城镇,一律停止科考五年。

第二、没有割地等相关条款。

帝国主义很想瓜分中国,而清政府的腐朽至极也是实行瓜分的有利时机,但由于帝国主义各国矛盾错综复杂,更由于中国人民的英勇反抗,使他们不得不暂时放弃了对中国领土的割占要求。

第三、既维护清政府的统治,又加以严格控制。

此条约惩办义和团运动中参加反帝斗争的官吏,对反帝运动镇压不力的官吏,“即行革职,永不叙用”。但丝毫未涉及处置慈禧太后。相反,继续推行“以华治华”的策略,确立清政府继续充当他们在华的代理人。

第四、使中国长期陷入被动状态

此条约中白银4.5亿两的数字已然天价,中国显然不可能一次性还清,所以,这些银两总共分39年才还清,本息共计9.8亿两白银,翻了一倍多,也使得中国在后来的几十年中的经济跌入低谷。

为了使清政府完全成为“洋人的朝廷”,又从经济、政治和军事等方面加强了对清政府的控制。《辛丑条约》规定,以海关税及盐税作为偿还赔款之用,但这两项税收为清朝政府最主要的一项财政收入。控制海关就基本上能够左右中国财政。列强在北京强行划定的“使馆区”,由各国派兵保护。以武力为后盾的公使团成了清朝的太上皇。将大沽炮台和从大沽到北京的沿线炮台“一律削平”。准许各国派兵驻扎在北京和山海关铁路沿线12个战略要地。随时对清政府进行军事控制。这样在政治、经济和军事上都加强了对清政府的控制。

《辛丑条约》是列强加给中国的空前严重的不平等条约,给中国带来了严重危害。列强勒索的巨额赔款,加剧了中国的贫困和经济衰败;外国军队长期驻扎在中国的战略要地,严重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完整和国防安全;设置使馆区,以武力为后盾的公使团,开始凌驾于清政府之上;改变清政府外交机构的地位,更加强了列强向中国勒索、发号施令的权利;禁止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使清政府成为帝国主义的“工具”。《辛丑条约》的订立,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完全形成。

[编辑本段]影响

辛丑条约的影响《辛丑条约》是列强加给中国的空前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列强勒索了巨额赔款,加剧了中国的贫困和经济衰败;外国军队长期驻扎在中国的战略要地,严重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完整和国防安全;设置特殊性质的使馆区,以武力为后盾的公使团,开始凌驾于清政府之上;改变清政府外交机构的地位,更加强了列强向中国勒索、发号施令的权利;严厉“惩凶”以及为德公使建立牌坊等,极大地损害了中国人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禁止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企图永远奴役中国人民。这个条约的订立,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完全形成也标志着清政府完全成为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的代理人。同时中国的先进分子也开始放弃对清政府所报有的幻想,以“驱除鞑虏”为目标的资产阶级革命开始在全国如火如荼的展开。

明清时代买一把剑需要多少钱?哪里可以找到这方面的资料。

明朝的资料非常全了。。。清朝的有需要在问我吧。。浪费时间。。。

在明代,一个平民一年的生活只要一两半银子就够了

从宋朝时候开始实行的货币制度:一千个铜钱串成一串,叫一贯,也叫一吊钱。

正常情况下,古时通常说的1贯钱或1吊钱就是1000文。

1两黄金 = 8~10两白银

1两白银 = 10钱银子=100分银子=1000文钱 = 1贯或1吊

兑换关系:铜钱、白银、黄金之间的兑换比例就像现在的外汇价格一样,是常常变动的,不像1元钱等于100分这样明确。 1两白银大约可换到1000~1500文铜钱。

明朝米价在洪武二十八年以后基本上一两银子可以购大米二石。《明史·食货二》:“於是户部定:钞一锭,折米一石;金一两,十石;银一两,二石。”明代一石约等于现在的94.4公斤。

1.景泰时期,北京银价一贯铜钱一两,南京对卖二贯,在宁波可卖三贯。

在北京收买银子,到南方出卖可获三倍之利.。

2.景泰时期,日本贸易使团进入会同馆后,按规定在馆内互市五天。但是,为便于外国贡使观光京城市容,会同馆每隔五天开放一天。为了防止外商乘机在会同馆外交易,才设有前述第三点的规定。尽管规定较严,但日商仍可利用明代南北物价的差别,进行投机赚取巨利。例如景泰时期,北京银价一贯铜钱一两,南京对卖二贯,在宁波可卖三贯。因此,日使团大会在北京收买银子,到南方出卖可获三倍之利,再以此钱买丝回国,又可赚几倍之利。丝是日本自明进口的大宗货物。在日本一斤丝,价五贯文,钢一驮(产铜地方)十贯文,一驮铜可换丝二斤。但一驮铜在明朝可换丝八至十斤,按日本丝价换算可卖四十至五十贯,即获四至五倍之利。如果用金购买,也同样赚利;日本金十两价值三十贯文,只买丝六斤,在明可换丝二十四斤至三十斤,按日本价格换算,可卖一百二十至一百五十贯,同样是四至五倍的巨利。这样,日商在北京买银卖铜,在南方买丝,贩运回国,大赚其利。因此,有二次入明经验的掳叶西忍后来回忆说:“唐(指明)船之利,莫过生丝”。这种情况,是日使团所有成员都希望到北京的重要原因之一。

楠叶西忍总结其两次入明的经验说,如果有一百贯铜钱,可买十余种在明最畅销的货物赴明,然后再买回在日本最畅销的货物回国,这往返之利是无法估计的。

回赐:

日本勘合贸易代表团赴明的正式任务是进贡,在进贡之外附带着进行互通有无的贸易。但是,自明日建交之后,这种关系便被日本颠倒过来,进贡成为托词而贸易则是主要目的了。

建文三年(公元1401年)日本贡物

金千两、马十匹、薄样千帖、扇百把、屏风三副、铠甲一领、筒丸一领、剑十把、刀一柄、砚笆一盒、文台一个。

这批贡物按当时日本的价格计算,究竞价值多少很难估计出来。但是,可以从史料中所反映的日本、明以及其他国家同时代或稍晚些的物价;作一个一般性的估算,大体上可以反映其近似值。

楠叶西忍曾在宣德九年(公元1434年)和景泰二年(公元1451年),以勘合贸易团成员身份两次入明。据他回忆,当时日本的金价为三贯铜钱一两,金千两相当于三千贯铜钱。

3.永乐三年(公元1405年)明辽东马市价格;上上马绢八正、布十二正,上马绢四正、布六正,中马绢三正、布五正,下马绢二正、布四正。按永乐五年(公元1407年)大绢一正值钞五十贯、大布一正值钞三十贯、银一两值钞八十贯、银一两等于铜钱一贯折算,则上上马一匹价十二两五、上马一匹价六两二、中马价三两七、下马价二两七,平均约五两余。而景泰四年(公元1453年)所贡之马,明政府援正统年间互刺国下等马例,每二匹按绢九正、纤丝一正价格计算,每匹马不过值银6两左右。再稍晚些,隆庆年间的北方马价平均在七两五左右。隆庆五年(公元1571年)顺义王进贡留边马近五百匹,因系初贡价格有所优待,每匹马十两左右。由此可知,从永乐至隆庆年间马价波动不大,建文四年的贡马以当时上马价计算,十匹马价银六十二两。

3、薄样千帖,日本文明八年(公元1476年)义晴将军的进贡物中,疏纸一枚价值二百文。薄样与疏纸不同,但都是进贡物品,暂时以每帖二百丈计,约二百贯。

4.扇百把,市价上等每把三百文,计三十贯。

屏风三副,每副三十五贯计一百五十贯。

剑十把,上好者每把一贯五百文,计十五贵。 次等2~3钱银子一把。

刀一把,上好者每把一贯七百文。 次等2~3钱银子一把。

砚管一盒,上好者二十四贯。

文台一个,二贯。

5. 硫磺一万斤,日本市价每斤八文(包括运费),计八十贯。

金屏风三对,计一百五十贯。

枪一千柄,每柄一贯五百文,计一千五百贯。

太刀一百把,每把一贯五百文,计一百五十贯。

铠甲一领,按前计价五十贯。

砚一面并匣,砚一面五百文,匣一只一贯五百文,计二贯。

扇百把,计三十贯。

玛璃大小三十二块,计二百斤,大体上可值一千五百贯

6. 与日本贸易的价格:

纤丝五匹、纱五匹、绢四十四匹,统一按绢一匹价计,为二千五百贯。

红雕漆器五十八件,按宣德八年(公元1433年)给日本将军附载贸易品墨漆泥金盒每件八百文价格计算,计四十六贯四百文。

盘十四个、台盘六个、香叠二副、花瓶一个,可按宣德八年(公元1431年)明礼部给日本同类进贡品价格每件八百文计算,计十八贯四百文。

桌器二桌,每桌十六件,可按宣德八年(公元1433年)礼部给日本同类贡品抹金钢销价格每个六贯计算,计一百九十二贯。

葵花样鉴妆一副、碗五个,这两种无同类器皿可兹参考,但前者不会超过屏风的价格,后者可按盘、花瓶价格计算,计三十五贯八百文。上述各项合计近似值约为二千七百九十二贯六百文

7. 嘉靖时陈侃赴琉球造船价为二千五百贯.

8.永乐时期,对将军附载货物和使臣自进物品的官买,大体上按洪武年间的规定给价。第二期以后,因附载物品和使臣自进物品太多,官买给价时,则往往压价收买。所谓压价并不是低于日本市场价格;而是略低于明市场价格收买。这就出现价格争议问题,如果使臣不愿出售,则听其带回国或任其自行出售。以宣德八年(公元1433年)的议价为例。该次日本贸易团所附载货物由宫收买部分大致如下:

苏木,一万六百斤,日本市场价格每斤约五十至一百文,这次给价定为每斤钞一贯,计一万六百贯。

硫磺二万二千斤,日本市价每斤六文,加上本国运费共计八文。给价每斤钞一贯,计二万二千贯。

红铜四千三百斤,日本市价每驮(二百七十斤)五贯,每斤不足十九文。给价每斤三百文,计一千二百九十贯。

刀、剑三千五百把,日本市价上好者每把八百文至一千七百文广给价每把十贯,计三万五千贯。日本刀剑初期质量极好,深受明人喜爱成为畅销品。后来,贸易数量增加,质量低劣,给价也减低至一贯,但仍有盈余。

枪一条,日本市价一贯五百文,给价三贯。

扇二千二百把,日本市价一百至二百文,给价每把三百文,计六百六十贯。

火筋一双,给价三百文。嘉靖二十年(公元1541年)日使策彦周良曾在宁波买一双明火筋,价银一分三厘,约合七十五文铜钱。由此可知,给价比明市场价格高出三倍多。

抹金铜挑一百个,日本市价一贯一百文,给价六贯,计六百贯。

花砚每个、小带刀每把、印花鹿皮每张,各给价五百文。

墨漆泥金洒金嵌罗甸花大、小方圆香盒箱并香叠等物器皿,每个给价八百文。

贴金洒金砚匣并砚铜水滴每副给价二贯。

9. 公元1468年价格

苏木,每斤银七分,即铜钱七十文

铜,每斤银六分,合铜钱六十文

硫磺,每斤银五分,合铜钱五十文

刀剑,每把钞六贯

10.万历四十年(公元1612年)时,一只福建肛日本价格值千金、鸟肛也值数百金,一部《批点通鉴节略》值四十金、《舆地记》值二十金,焰硝、铁、金皆二十倍利,其他锦缔、器物也获数倍之利。日本那时流行鹿皮上装与鹿皮袜,精致的染上各种色彩的鹿皮上装,上等者价银七、八钱,中等者价银四、五钱,下等者三钱.

11.江南稻米市价与国家折价相当,其时江南农民在市场上售米,每石获价银二两多,售一石之抵可纳一石粮之税银(官府每石米沼折二两)嘉靖二十七年辽东每银一两仅能买一斗三粮(《世宗实录》嘉靖三十七年六月条)。同年大同及山西三先虽然秋禾成熟,但因田禾不多,一两银仅买九斗米,到来春三月时,三两银才买一石米,边粮十分难买。

明朝的1石,大约相当于现在1.073石,即107公升。我不知道俸禄米一般是稻谷还是加工好的大米,不知道是粳米还是糙米,还不清楚应该用现在大米的收购价、批发价还是零售价。京官领到的俸禄经常是加工好的大米,当时叫做白粮。根据加工好的白米每石l60斤,明朝的1斤为590克的说法,l石白米为94.4公斤。

12.主要商品价格(只是平均价,各个时期上下浮动不一) 1担=100斤

粮食(米) 0.03两银/斤

棉花 5两银/担

棉布 0.3两银/匹

丝 169.3两银/担

丝织品 297两银/担

茶叶 200——-12.2两银/担

盐 0.018两银/斤

铁器 1.5两银/担

瓷器 15两银/担

绢 0.625/匹

13.明朝米价:

明英宗正统二年(1436) 米、麦(石)银0.25两(此系收田赋折合的数字,只能参考)

明世宗嘉靖二年(1529) 仓米(石)1.4两(南京旱疫米贵,按仓米价较低,因米质较差)

明神宗万历时(16,17世纪之际) 白米(石)0.7-1两

明崇祯十四、五年(11,12) 米(石)3.6两(南京一带大灾时空前高价);米(石)5两(上海米价)

明崇祯末、清顺治初 米(石)2-3两

14 徐霞客游记中所记物价及工资

徐霞客游记中间记物价及工资,均极可宝贵之经济史料。如戊寅(崇祯十一年1638年)

九月初二日记云:“自黄草坝至此,米价最贱,一升止三四文而已。”

(滇游日记三)又己卯(崇祯十二年1639)四月初十日记云:“又西半里,宿於蒲缥之西村,其地米价颇贱,二十文可饱三四人。”

(滇游日记九)又己卯四月十二日记云:“又西向平上四里馀而宿於橄榄坡,……其处米价甚贱,每二十文,宿一宵,饭两餐,又有夹包。”

(滇游日记九)此米价也。又戊寅九月初七日记以钱一文买梨三枚,其大如瓯,味松脆而核甚小。

(滇游日记三)又己卯七月二十七日记在永昌以银五钱买鸡糭六只。

(滇游日记十一)此梨及鸡糭之价也。又戊寅四月十九日记在黔雇力夫自随,平时予工资一分,遇负担时日予工资三分半。

(黔游日记一)又己卯五月二十六日记在永昌以翠生石畀碾玉者碾二印池一杯子,碾价一两五钱。

(滇游日记十)此又关於力夫及玉工工资之记载也。又戊寅三月二十八日记在丰宁旧司以盐易米而炊,

(黔游日记一)又戊寅三月三十日记在独山都匀间之南崖以盐少许易粉而食,

(黔游日记一)是黔境当时尚保持实物交易之习惯,惜游记未著盐米之比价耳。

景泰七年贡马驼、玉石。礼官言:‘旧制给赏太重。今正、副使应给一等、二等赏物者,如旧时。三等人给彩缎四表里,绢三匹,织金紵丝衣一袭。其随行镇抚、舍人以下,递减有差。所见阿鲁骨马每匹彩缎四表里、绢八匹,驼三表里、绢十匹,达达马不分等第,每匹紵丝一匹、绢八匹、折钞绢一匹,中等马如之,下等者亦递减有差。’”对照《明英宗实录》卷2中的内容可知,《明史》此段记载有误,应改为:“今正、副使应给一等、二等赏物者,如旧时三等例。每人给彩缎四表里,绢三匹,织金紵丝衣一袭”。这样句子才好理解。而《明史》中的“驼三表里、绢十匹”应改为“驼三表里、折钞绢十匹”。赏绢和赏折钞绢是不同的,前者是绢,后者是钞。景泰以前,明朝己有赏绢折钞之事。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八十九《市马考》载:“(正统)十二年,兵部奏:‘旧例,迤西迤北来归人口,带到马匹,给军骑操。中等赏钞三千贯,下等赏钞二千五百贯,各绵布五匹,绵花三斤。者赏绢衣一袭,或钞二百贯、绵布四匹,折准绢衣。’”(《弇山堂别集》,魏连科点校,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714页。)绢衣折钞己有旧例,具体每绢折钞多少贯,查找不易。明俞汝楫等编撰的《礼部志稿》卷三十八所载:“凡折还货价,弘治间定各色紵丝每匹折钞五百贯,各色绫子每匹三百贯,各色纱每匹三百贯,各色绢每匹一百贯”。

<<>>里西门庆送夏提刑的那匹西夏马值七八十两银子.

<<鼓掌绝尘·花>>里的那匹胡种青骢能卖一千五百银子,约有三百三四十个银锭.

<<型世言>>里的四川皇木每株银三钱.

据冯梦龙<<甲申纪事>>搜集的文章了解到,长江下游的船价是中上游的两三倍.浙江米价数倍于南直隶.

7. 嘉靖时陈侃赴琉球造船价为二千五百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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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这就是“封舟”的造价?

和英国“海上君王”号一个级别的船,仅2500两银。。。。。

拿封舟去殖民非常不错,可以吓倒很多土著。

谁知道哪里能邮购<美文如歌>?

这里只有总目录。想看哪个的话可以上网搜一搜

第一辑 天河流向东方去

第二辑 彼岸烟花漫天舞

第三辑 青稞酒香醉夕阳

第四辑 香草火焰映天涯

第五辑 月光低吟满素衣

第六辑 烂漫百合衣襟香

第七辑 明月窗纱紫云清

第八辑 梦泽草色茶凝香

第九辑 七月流华熏衣草

第十辑 青草鱼花琵琶声

阅读版语文美文如歌第一辑:天河流向东方去

第一章 花落菩提

猎人与母猴/叶广芩

好态度会出彩/流沙

生活原本是洁白的/孔明

小扇轻摇的时光/丁立梅

个乡村教师的欠债/谢胜瑜

八元五角的母爱/佚名

苏州赋/王蒙

苏州客录/曾一果

德国是个谜/晓虹

牡丹的拒绝/张抗抗

大自然的礼花/金涛

中国西部/朱增泉

还是应该常去看望一下土地/周涛

穿越沙漠/赵本夫

失根的兰花/吕才

高原,我的中国色/乔良

水 系/李凡

初恋的自白/胡也频

一片红叶/石评梅

猫 缘/席慕容

第二章 比烟花寂寞

幽径悲剧/季羡林

长街短梦/铁凝

生命中的软和硬/蒋子龙

戴着无腿眼镜的父亲/李公顺

生命的花园/沈醉

宽容的至高境界/崔鹤同

大学的永恒价值/薛澜

教育原来在清华/谢泳

清新俊逸清华园/季羡林

苦难的意义/金城

多加一盎司,工作就大不一样/金雨

倒过来,棘手的问题会迎刃而解/苗向东

一根铁钉/李易

五块钱成交/佚名

爱是种子/马德

牵 手/黄蓓佳

普利策奖献给我贫穷的母亲/詹妮(编译)

最美妙的音乐/玛丽莲海勒伯格

感谢我们的语文老师/冰心

第三章 放飞梦想

蒙古男人/鲍尔吉·原野

再说大家气/范曾

天使降落在人间/陈丹燕

父亲这样教育我/书海(编译)

地毯的那一端/张晓风

中国的月亮/顾洁菲

马背民族文化/红柯

张爱萍与邓稼先/东方鹤

紫荆关:真实的历史/李大伟

认识黄河/石湾

清塘荷韵/季羡林

清明上河图/杨世芳

客寮听蝉/曹旭

什么是大学精神/赵鑫珊

什么是清华/谢泳

小议“清华精神”/徐葆耕

无法教育的儿子/白羽

第四章 秋水梅子

春之怀古/张晓风

暴风雨/拉法埃菜

写给秋天/罗兰

香山红叶/郑云云

阳 光/彭学明

拜谒高原/庞天舒

故乡的芦苇/樊发稼

周庄水韵,赵丽宏

周庄烟雨中/韩静霆

远 山/严阵

飞翔的燕子/冰青

回老街走走/舒婷

金钟楼记,余秋雨

拜谒人生/张力

弟弟的来信/周兰

和平年代的奉献/王晖

个女人的爱情观/张晓风

爱情欺负什么人?/蒋子龙

人家说我嫁了个特权/张洁

诗人有情/徐开垒

性感的进化/毕淑敏

第五章 断弦无声

我母亲选择的生活/玛丽·菜坚特

握住母亲的脚/春华

点金石/鲁先圣

爱在贫寒中/佚名

牵挂的美丽/马步升

一分一秒/李雪

三个瞬间/叶倾城

父亲的印象/程新

沉默的效应/刘洋

我的妈妈很美丽/刘磊

爱的方式/段漠

爱的故事/佚名

把姓名卖出黄金价/贾雯

瓶水之爱/马德

第三次机会/陈丽

趁“需”而入的老年人**院/梁天

“碰瓷帮”/刘华

做你自己/尹好

前世是谁埋了你/牛无期

第六章 寂静之声

那夜的烛光/祝涛

带斑的苹果/许话

相约在书店/范用

善心如水/许智红

麻雀的报酬/李夫建

会思想的小鱼/徐鲁

擦鞋合同/一冰

地图新家族/谭清鸿

狗的敌人/黄丹

鸡的美德/殊磊

黑蝴蝶/刘国芳

为羊看门的狼/文智

老鼠能跳多高/张小失

豹妈妈的最后一滴血乳/徐天

麻雀的骨气/弁丕志

老鹰再生/李雨宪

人牛之不可管理/林清玄

图书目录 - 阅读版语文美文如歌第二辑:彼岸烟花漫天舞

第一章:风中的沙粒

老 树/吴冠中

圣诞精神的真谛/边婉

富豪兄弟/施翼

大声地生活/林夕

幸福是什么/王默存

太阳每天都不辞辛劳地升起/佚名

水下赏月/王浩

考 试/李家同

北疆小路/王继诚

大学两件事/朝阳

一口酒/彭国粱

弥 漫/朱以撒

噢!那秋/张默

美妙的九月/霍尔·博兰

冬季小语/林发

一丈之内/池莉

沉淀的爱情/刘墉

婚姻鞋/毕淑敏

假 币/顾文显

眼 睛/郭枫

第二章:一粒红尘

歌乐山作证/燕凌

变调的风沙歌/王宗仁

一位战士与一面国旗/刘雪松

烛 涕/逯耀东

黄 昏/茅盾

心态的力量/张晓风

倾听鸟语/许文舟

对一朵花微笑/刘亮程

把春天灌满整个屋子/苏迅

阳关雪/余秋雨

一回 家/洪玲

一玫瑰泪/威廉姆斯·科贝尔

“哭墙”无泪/耿林莽

幸福的另一种答案/李洪霞

没有金牌的第一届奥运会/周执

乡 音/王周生

天堂回信/詹妮(编译)

小丑的眼泪/文思(编译)

一个字的故乡/周伟

第三章:风雨茅庐

中国农神/张于

成千上万的丈夫/毕淑敏

被爱改变/陈丹燕

谬论结构/池莉

人生需要这样一次旅行/张峰

高等教育/展强

生命的滋味/席慕容

窗外有棵白杨树/陈祖芬

画好生命的句点/姚芳藻

珍藏那一次相遇/孙友田

好奇心的双刃性/费霞

平常心/罗文

拾起你的尊严/麦田

合欢树/史铁生

母 亲/彭名燕

送母亲的礼物/狄红秋(编译)

雪的面目/林清玄

雪/祝勇

落 雪/刘兰鹏

什么都快乐/三毛

第四章:流泪的鹅卵石

奇迹的名字叫父亲/叶倾城

列兵埃文斯/许觅(编译)

日本的地理缺陷/房龙

你只有十分钟/流沙

一张生命的车票/叶明珠

沙漠悲歌/周振亚

碗/许学政

梅香/林清玄

流浪的二胡/杨汉立

浙大那壶湄江茶/张劲

最佳路径/文燕

宽松的婚姻/徐坤

为女儿感动/叶兆言

你/李灵钧

时 间/沈从文

不仅是一篇生命的悼文/秦巴子

跨越百年的美丽/梁衡

闲置的鸟笼/李明纯

第五章:竹露清音

第一声喝彩/秦文君

面对危险抬起头/苑广文

“垃圾”其实是台阶/陈达超

别摔在熟悉的路上/阿楠

幸福的门槛/周志群

老爸和他的棋友们/曹旭

追 忆/林晓青

晶莹的泪滴/陈忠实

古村的雨/费振钟

湘西吊脚楼/向先炳

绝版的周庄/王剑冰

喷泉里的两枚硬币/乔伊斯·斯达克

发现的价值/徐文竹

天堂是透明的/张芳芳

父母在我们眼中老去/刘学文

放开牵着的手/祝庆芳

明天你就来上课/秦林

你怎么看你自己/张力

让我流泪的香橡皮/纪广洋

编织草帽的老人/从启

第六章:玫瑰水手

威风凛凛和骑虎难下/余心言

独具慧眼/成功

人性的力量/古栏

因为爱/所以温暖/浪漫灰

并非到处都是坏人/F·奥斯勒

两根指头的声音/包利民

人生第一课/张扬

在庸脂俗粉中/你也成了国色天香/陆一

停顿10秒/谢周

沙漠玫瑰的开放/佚名

聪明的馈赠/肖小平

大佛的避雷针/林清玄

天堂里寄来的圣诞5美元/玛丽-希尔曼·希伯特

再坚持一下/党保国(编译)

巷/柯灵

谦虚与虚伪/季羡林

瑕/张晓风

锻造心情/毕淑敏

我爱你/中国的汉字/刘湛秋

《美文如歌》(第三辑)

第一章 古典情绪

小树的灵魂/于源

你偷走你的今天了吗/吕游

诺 言/约翰汉伦

湖/王蒙

松树的母亲/航鹰

秋日山野间/卞卞

生命如菊/任崇喜

断送了母亲的真爱/王明亚

儿心/张欣

致吾女/陈建功

美丽的错误/席慕容

死神的账单/曾颖

谈生命/冰心

感谢生命/李丹 -

中国女孩对美国总统奖说不/朱安 何艳

蝴蝶公主/罗淼

试着飞翔/唐纳格玛契

心灵的缺口/金圣

失败未必成定局/佚名

求之不得,得之不求/昊汾

第二章 绿茶的声音

一瓶海水/樊秀峰

记住,还是忘却/胡殷红

感谢的理由/乔叶

窗花/安黎

大上海的漫漫沉香/欧智祯

香港影坛“东邪西毒”/佚名

布袋莲/林清玄<br>

午夜电话/利斯蒂克雷格

血奶/佚名

原来这么简单/佚名

珍珠知道/张丽钧

大自然之子/胡序知

鹤立之姿/苏连硕

野旷天低树/吴玉楼

乌鸦/陈德文

心钓/赵福莲

母亲种过的土地/孙成凤

道路上的鞋子/周蓬桦

寻人启事/张晓风

我曾经穿过怎样的紧鞋子/茅盾

第三章 田园翡翠绿

小男当家/陈村

示小妹十八生日书/贾平凹

石缝间的生命/万君

美丑/黄苗子

致儿子/李公明

两次走进直播室/姚丽娟

与植物人女儿对话/潘荭酽

慢慢地走,欣赏啊/晓霎

享受盛开在窗外的玫瑰/邢健

闲适/吴杰

残瓷人/孙犁

金色花/蓝兮

石榴/莫怀戚

邂逅霍金/葛剑雄

孝女绳/栖云

哑夫妻/孙宴明

太阳路/贾平凹

分外甜美的葡萄/佚名

玉米棒里的爱/林海燕

石榴/吴克诚

第四章 橘子昧的青春

大地的“女儿”/广丰

听螺/吴正

西夏速写/高深

母亲的婚纱照/邓皓

水的眼泪是什么/余同友

继母/肖复兴

跟陌生人说话/刘心武

母亲/石评梅

摆渡自己/吴芯雯

安于途中/佚名

疲 倦/毕淑敏

生命之翼/张丽君

解读生命的三组密码/蒋骁飞

三幅画/张纳新

华灯咏/魏明伦

窗/张守仁

牛的写意/李汉荣

南方北方/李佩芝

走出地平线/贾宝泉

歌 声/孙源

16岁,那多大啊/陈祖芬

静夜功课/张承志

第五章 红尘愿望树

街舞剩下一张皮/王智

臭豆腐,一种彻底的完美/闰涛

大自然从不执著/华韵

感激燕子/陆锦平

两棵树的守望/慧子

留着唇印的情人卡/菜粒(编译

你努力了吗?/佚名

飞/何修斌

购买上帝的男孩/徐彦

谎言如诗/思雨

给大学儿子的一封信/高雄

子夜昙花/张错

以长助短短也长/君君

富翁的大房檐/范海

幸福就像一只青鸟/焦振

胆的灵魂/佚名

梨子里的星星/娟娟

不妨打破常规/舟舟

平凡的小发现/蕾蕾

给美丽做道加法/高汉武

第六章 落草为灯

永远的一课/杨 格

只要信心不被打碎/戚光

临水而居/方叶

把爱请进门/罗聪

省略阳光/庞玉丽

信念的力量/范阿生

三袋米/代克仁

富贵无边/任俊

爱,或者更多/陶粲明

你好……/范咏燕

生死登山情/耿海滨(编译

警惕紫外线杀手/海霄

“不可救药”的基因武器/潘铁辉

机器人分类知多少/章大章

藕与莼菜/叶圣陶

给我的孩子们/丰子恺

图书目录 - 阅读版语文美文如歌第五辑:月光低吟满素衣

第一章 叶落秋寒

当了回“傻帽儿”/黄守东

船 工/吴金良

一分硬币/李久文

往 事/夏军星

水/王保忠

鸡 难/彭飞

会“喂奶”的树/晓梅

深山遇大鸟/纪广洋

鸟是树的花朵/吴忌

一个父亲的箴言/马德

爱的消息/刘墉

友情这棵树上只有一个果子,

叫做信任/毕淑敏

明月几时有/舒婷

哲学草/谢文合

读书是一种兴趣/李辉

在高高的书架下/孙茗

费希玛的金鱼/莉君

今天女神缺氧/舒婷

易拉罐与爱国心/李洁非

第二章 春草散章

自己加满水/韩少华

自己快乐不能令别人痛苦/刘心武

每天赢自己一点/付丽娟

关于崇高/王小波

检阅天安门/邵慈祥

盲目赞美:一种危险思维/张心阳

规则是什么/赵晓

碎花瓶理论/张丽钧

春草散章/杨林雪

刁民老田头/钟德盛

野 狼/聂还责

让儿子独立一回/浚鼎年

阳光下的守望/顾振威

傻得像个博士/尹锡华

心灵与自然相约/白占奎

我心匪石/李国文

蟋 蟀/M·路易·达关

一生的情人节/金文吉

第三章 指尖的阳光

田野上的自发/刘益善

狠心的孔慈把蓝风丢了/王宁

一路行去/张晓风

小鱼与波浪/林清玄

友 情/沈从文

读书苦乐/杨绛

读两种书/德瑞

初冬翻书最人心/佚名

初雪过后的田野/周雅

归来吧,从容/高红十

掌心化雪/鲍尔吉·原野

把身后的门关上/龙际礼

做一棵疗伤的树/佚名

别 字/张华

纳税人的权利,陈村

创造奇迹的桥梁家/刘志伟

经营梦想/马德

进城的路/孙明华

儿子请客/茨园

第四章 忧伤玲珑

怀想那个曾为我遮风挡雨的人/赵泽华

小 巷/小西

盲女琴韵/陈艾存

聊天惹的祸/井伟平

爱情“雀斑”/恒亚

Kathv的窗子/雅迪键

隔窗看雀/周涛

动物与人/戴苏伟

愤怒的鱼和人/佚名

动物开启的十八条思路/余焕兰

我所见的叶圣陶/朱自清

忆白石老人/艾青

怀念曹禺/巴金

流逝的古典/王开岭

想讨一本书/佚名

黎明的眼睛/端木蕻良

人生是一本书/赵丽宏

启 示/蒋夷牧

高处在何处/张晓风

富有的是精神/谢冕

论 趣/林语堂

天道立秋/张承志

第五章 浅草妖娆

这条小鱼在乎/田辉

天生我材必有用/林清玄

年华倒影/沈彤

物换星移几度秋/佚名

秋天的生活——2003/王依然

去吧,带上你的热忱/魏德

骆 驼/卢鼎天

生存寓言/佚名

家的呼吸是海/王文华

夏天的故事/曹志平

被人教了/叶敬之

天堂的来客/塞涅奥

一个老人的问题/穆·阿里

笛 声/胡念邦

都市流行菜虫热/林荣芝

瞧,这几位名导/王力

松解“吃一刀”情结/司徒伟智

爸爸的味道/侯德云

第六章 悠悠长水

读懂军嫂/郭乃军邹秋月

冷冰冰的继父/赵再年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变/佚名

关于友情/余秋雨

风雨中忆萧红/丁玲

另一种珍爱/乔叶

失去四肢的泳者,毕淑敏

燕子还巢/雷抒雁

SOLO/沈彤

窗/青城

出 口/沈彤

膝盖功能杂论/储瑞耕

总统与球星/孙少山

螳 螂/方刚

四颗补鞋钉/张翅雄

一滴水/[英]拉加托斯

握一把苍凉/司马中原

图书目录 - 美文如歌第七辑:明月窗纱紫云清

第一章风的气息

坦然看生活/邓皓

把心放轻松/佚名

只要心中有火/汪洋

第十一次敲门/高兴

不要闭上眼睛/澜涛

唱响今天/阿健

一个夜晚/袁小虎

最贵重的礼物/苏童

俺当村长不铺路/闲云

苍蝇之死/赵新

习惯/老舍

渐/丰子恺

人狼情/黄山

北极母熊/诺拉·布克

中国公学十八年级毕业赠言/胡适

你的学习好玩吗?/越晓东

读永恒的书/周国平

签字/沈宝栋

假钞/留白

黄昏/季羡林

天窗/茅盾

第二章迷雾森林

欢呼美好/莫小米

白衣胜雪的年代/欧智侦

快乐妈妈/帕米拉·汉斯克

让梨/邱成立

小提琴的力量/布里奇斯

危机的“小尾巴”/傅秀宏

别被他人的话击倒/高兴宇

错误让我如此美丽/林呜

心灵的钻石/纪广洋

1885次拒绝/颜如玉

让日子发亮/吴秀丽

花开花落/林荣芝

卖羊/相裕亭

秘密/万斌生

适应/陈良

岁月/刘国芳

闲人/贾平凹

善言/梁遇春

枯水孟达峡/张承志

第三章寂寞烟花

炊烟印象/佚名

心灵的震颤/胡娟娣

孩子和雁/梁晓声

把生命送进狮口/澜涛

读书:一生中最重要的约会/吴志翔

缘分只是换一种方式/段兵胜

生里和爱的人做完这些事/村上

青春/塞缪尔·厄尔曼

信任无价/董保纲

融入自然/谢湘

倾听别人的诉说/罗伯特·伊莎洛芙

不留/沈彤

春逝/佚名

父亲的三句话/吴忠溪

施舍/林中花

独腿人生/罗伟章

把细节做到伟大/韵华

教你活得好/沃尔特·D·爱德蒙斯

做我们能做的事/佚名

多年父子成兄弟/汪曾祺

第四章牧羊人之月

月下桨声/韩小功

货之家/藤刚

报账/侯发山

丧礼上的女人/凌鼎年

青春岁月的歌/胡志敏

做一只旋转的好陀螺/李智红

两个“半个沈从文”/符号

马三立之后/刘思

沉默/朱自清

人话/朱自清

人情似纸(节选)/刘心武

情愿一生为你不说话/佚名

家是什么/佚名

幸福递减律/江曾培

储蓄人生/雁鸣

去往别处/沈彤

夜钟/赵丽宏

幸子的不幸/佚名

精神/谢志强

宗月大师/老舍

第五章午夜的水草

花落的声音/莫杰

学会欣赏/佚名

孝心无价/毕淑敏

暗香/皓明

恒星的陨落/刘墉

风起/沈月

职业证人/程宪涛

美女桌面/丘背梁

分钟/纪广洋

生命的滋味/席慕容

那一束伴地莲/丁丁

与天鹅的邂逅/符号

莫须有与想当然/陈之藩

以夕阳落款/林清玄

勃朗台三姐妹和弟弟/保罗·哈维

凤凰的承诺/洛勇

等待两分钟/马德

五月卅一日急雨中/叶圣陶

对理想的思索/周国平

书房的窗子/杨振声

第六章雨夜书简

母亲给了盖茨什么?/刘燕敏

罗宾岛的初春/崔建飞

一颗图钉/叶大春

女巫的面包/欧·亨利

大叠水瀑布/原因

极目兴凯湖/王晓廉李积成

经过西湖/金永先

无锡是个好地方/尹淑华

哦,我的高山草原/乌云

撕碎的艺术珍品/刘唐春

乌鸦、蚊子、大熊猫/登围墙

鸟岛/叶廷芳

院长亲戚李小民/熊延玲

怎样让局长生病/陈永林

维也纳春天的三个画面/冯骥才

罗丹塑雨果像/郑锡平

毕加索最后的自画像/牛汉

孔繁森请客/曾有情

图书目录 - 阅读版语文美文如歌9:七月流华薰衣草

第一章 忧郁墨草

热爱自然的心声/赫·黑塞

失窃的尴尬/马新亭

关于多起抢劫案/老邱

岁月见证爱情/艾艾

两根火柴/刘红娜

双鞋垫/嵩梅

三句话的顺序/巴雪梅

放飞蝴蝶/张玉庭

天知地知/詹姆斯·兰费蒂斯

时空的忧伤/吴国帧

男人味道/依欣

“老哥”修理部/黄克庭

雪雨交加之间/万之

哦!中学时代/冯骥才

今天最好/原野

看不见的爱/赵宇宁

“何泽鱼”县长的广告/郑楚彬

笑口常开/贾平凹

在黑暗中并肩行走/周国平

西点印象/金一南

普林斯顿的香蕉树/佚名

放蜂人/苇岸

第二章 遗落风尘

天凉了,谁提醒我添件衣服/古禾

真诚的世俗/游字明

别让那只鸟飞了/刘燕敏

又见父亲/佚名

父亲/佚名

谁发现了南极大陆/王加林宋守今

鱼香茄子的爱情味道/缎苏

谁动了俺的乳房/玫瑰水手

柔弱的人/契诃夫

用爱倾听/方冠晴

说谎夫妻/朱赞庆

“棉布衣”的爱情/心慧

爱人的贵重礼物/成恳

爱的表达方式/朴力

二伯父/林志英

妈妈帮我/王盘丝

前妻来串门/何承亨

小站歌声/修祥明

家乡食品/叶灵凤

山 口/林斤澜

我和艺术/宗白华

第三章 雨后的五彩石

时 间/蒋子龙

-把握今天/佚名

珍惜时间/佚名

我不等待/罗西

购买时光/林夕

你有病,还是有毒?/王波

韩寒与郭敬明/刘磊鑫

为了命名那路上的忧伤/夏一鑫

玛利亚/席慕容

先生的院子/王和声

我和玫瑰花/冰心

陕北的民歌/鲁慧

祈 求/林敬钧

蜘 蛛/徐静怡

炊烟的味道/余继聪

魔法蔷薇/小羽(编译)

得天独厚的星球/郑允钦

寻找英雄/佚名

第四章 寒潭落花

医 术/潘高鹏

陌生人的祝福/崇岩岩

爱是一种感动/岳灵

爱到最后一分钟/乐生

脚量爱情/孙倩

最深沉的爱/冰冰

宇和一根木头/王彦双

总统梦/谌容

意想不到的感恩/马德

婚前婚后/八戒

上天派来的妈妈/林元亨

激情主义/叶天慰

天使之举/佚名

父亲和母亲的爱情/李晓琴

走进寂寞林——《红楼梦》/陈彩丽

单行道/方可成

母亲情怀/叶倾城

父爱无言/樊秀明

多情还数中年/舒婷

问答词/冰心

我还没有见过长城/吴伯箫

草戒指/铁凝

独 语/何其芳

第五章 南山荷穗

妙喻人生/陈章

人生的阳面/崔鹤同

人生三象/雷抒雁

人生如月/西广

科学的道路/刘向晖

相濡以沫/小丽

四十万米的爱情/艾情

生命的邮件/白岩松

畸形人/马新亭

人生寓言/乔春晖

“拿头担保”与军令状/茅家梁

生命的韧性/火花

黄花鱼和飞鱼/胡树化

风 雨/贾平凹

最美好的时刻/格拉迪·贝尔

哦,冬夜的灯光/莫里斯

生都没离成婚/黄永利

母亲的心/叶雄飞

第六章 菩提野粟

歪脖子/蔡良基

鸭 趣/喊雷

它那蓄满误伤的眼睛/林森

偶然的细节/张正直

舒适的代价/朱砂

谁拉你走向了平庸/马德

要厚,不要黑/施以诺

幻 想/方可成

人得有所敬畏/赵鑫珊

美丽的拯救/唐诵

枯叶蝴蝶/徐迟

别讥笑不幸的人/佚名

一个人的同学会/莫小米

生命的奉献/苇笛

那盏灯里亮着爱/雪小禅

对 月/贾平凹

让心河绿水长流/佚名

成长的桥/陈敏

雷雨前/茅盾

黄山印象/丰子恺

一个偏见/钱钟书

图书目录 - 美文如歌第十辑:青草雨花琵琶声

第一章 花落菩提

猎人与母猴/叶广芩

好态度会出彩/流沙

生活原本是洁白的/孔明

小扇轻摇的时光/丁立梅

个乡村教师的欠债/谢胜瑜

八元五角的母爱/佚名

苏州赋/王蒙

苏州客录/曾一果

德国是个谜/晓虹

牡丹的拒绝/张抗抗

大自然的礼花/金涛

中国西部/朱增泉

还是应该常去看望一下土地/周涛

穿越沙漠/赵本夫

失根的兰花/吕才

高原,我的中国色/乔良

水 系/李凡

初恋的自白/胡也频

一片红叶/石评梅

猫 缘/席慕容

第二章 比烟花寂寞

幽径悲剧/季羡林

长街短梦/铁凝

生命中的软和硬/蒋子龙

戴着无腿眼镜的父亲/李公顺

生命的花园/沈醉

宽容的至高境界/崔鹤同

大学的永恒价值/薛澜

教育原来在清华/谢泳

清新俊逸清华园/季羡林

苦难的意义/金城

多加一盎司,工作就大不一样/金雨

倒过来,棘手的问题会迎刃而解/苗向东

一根铁钉/李易

五块钱成交/佚名

爱是种子/马德

牵 手/黄蓓佳

普利策奖献给我贫穷的母亲/詹妮(编译)

最美妙的音乐/玛丽莲海勒伯格

感谢我们的语文老师/冰心

第三章 放飞梦想

蒙古男人/鲍尔吉·原野

再说大家气/范曾

天使降落在人间/陈丹燕

父亲这样教育我/书海(编译)

地毯的那一端/张晓风

中国的月亮/顾洁菲

马背民族文化/红柯

张爱萍与邓稼先/东方鹤

紫荆关:真实的历史/李大伟

认识黄河/石湾

清塘荷韵/季羡林

清明上河图/杨世芳

客寮听蝉/曹旭

什么是大学精神/赵鑫珊

什么是清华/谢泳

小议“清华精神”/徐葆耕

无法教育的儿子/白羽

第四章 秋水梅子

春之怀古/张晓风

暴风雨/拉法埃菜

写给秋天/罗兰

香山红叶/郑云云

阳 光/彭学明

拜谒高原/庞天舒

故乡的芦苇/樊发稼

周庄水韵,赵丽宏

周庄烟雨中/韩静霆

远 山/严阵

飞翔的燕子/冰青

回老街走走/舒婷

金钟楼记,余秋雨

拜谒人生/张力

弟弟的来信/周兰

和平年代的奉献/王晖

个女人的爱情观/张晓风

爱情欺负什么人?/蒋子龙

人家说我嫁了个特权/张洁

诗人有情/徐开垒

性感的进化/毕淑敏

第五章 断弦无声

我母亲选择的生活/玛丽·菜坚特

握住母亲的脚/春华

点金石/鲁先圣

爱在贫寒中/佚名

牵挂的美丽/马步升

一分一秒/李雪

三个瞬间/叶倾城

父亲的印象/程新

沉默的效应/刘洋

我的妈妈很美丽/刘磊

爱的方式/段漠

爱的故事/佚名

把姓名卖出黄金价/贾雯

瓶水之爱/马德

第三次机会/陈丽

趁“需”而入的老年人**院/梁天

“碰瓷帮”/刘华

做你自己/尹好

前世是谁埋了你/牛无期

第六章 寂静之声

那夜的烛光/祝涛

带斑的苹果/许话

相约在书店/范用

善心如水/许智红

麻雀的报酬/李夫建

会思想的小鱼/徐鲁

擦鞋合同/一冰

地图新家族/谭清鸿

狗的敌人/黄丹

鸡的美德/殊磊

黑蝴蝶/刘国芳

为羊看门的狼/文智

老鼠能跳多高/张小失

豹妈妈的最后一滴血乳/徐天

麻雀的骨气/弁丕志

老鹰再生/李雨宪

人牛之不可管理/林清玄

辛丑条约时间内容

[编辑本段]条约简介

《辛丑条约》即《辛丑议定书》或《辛丑各国和约 》 19世纪末帝国主义列强激烈争夺和瓜分中国,造成中国空前严重的民族危机。这种危机感促成了人们的觉醒,救亡图存成了当时最紧迫的要求。1898年资产阶级改良派的维新运动失败了,1900年又爆发了以农民为主体的轰轰烈烈的反帝爱国的义和团运动。义和团运动起自山东,迅速发展到直隶、天津、北京,引起帝国主义列强的恐慌。它们决定亲自出兵镇压义和团,英、美、日、俄、法、德、意、奥八国组织联军侵入中国,8月攻入北京。慈禧太后携带光绪皇帝及亲信臣从仓皇出逃西安。清王朝被迫向帝国主义求和。

[编辑本段]历史经过

参与八国联军的日本、法国、德国、意大利、俄国都有分割中国领土的想法。而俄国志在用其它条约获得中国的东北的领土。英美则以商业利益为重,希望保持中国门户开放,并对日、俄的野心感到不安。最后达成的协议,没有要求清政府割地,而只要求巨额的赔款。

当时清朝政府内部有建议将首都迁往内地(西安)继续与联军作战的建议。但是当时的清政府实际上已经没有可靠的军队了。义和团已经被战败,山东以南省份的总督们早在义和团期间就已经与外国达成地方上的协议,违抗清政府支持义和团的决定。因此清政府决定签署这个条约来保存自己。

1900年10月,法国率先提出惩治祸首、赔款、拆除大沽炮台等六项要求,作为与清政府谈判的基础。经各国公使多次会议加以补充、修改,12月24日11国(八国之外加上比利时、西班牙和荷兰)共同向清廷提出《议和大纲》12条。清政府完全接受。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9月7日,奕劻、李鸿章全权代表清政府,同这11个国家在北京正式签订丧权辱国的《辛丑各国和约》,简称《辛丑条约》(因这一年是农历辛丑年而得名)。

协定的正式名称为Austria-Hungary, Belgium, France, Germany, Great Britain, Italy, Japan, Netherland, Russia, Spain, United States and China —Final Protocol for the Settlement of the Disturbances of 1900"(中国与十一国关于赔偿1900年的最后协定)。原文是以法文为准。在国际法上,因为中国不承认与各国有正式交战,事件是出于义和团的。故此辛丑条约只属于一个协定,而并非和平条约。

[编辑本段]主要内容及影响

《辛丑条约》共12款,另有19个附件,主要内容有:

1.赔款。中国赔款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计9.8亿两,以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作担保。

2.划定使馆区。将北京东交民巷划定为使馆区,成为“国中之国”。在区内中国人不得居住,各国可派兵驻守。

3.拆炮台、驻军队。拆除大沽及有碍北京至海通道的所有炮台,帝国主义列强可在自山海关至北京沿铁路的12个地方驻扎军队。

4.胁迫清政府承诺镇压反帝斗争。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与诸国仇敌”的组织,违者处死。各省官员必须保证外国人的安全,否则立予革职,永不录用。凡发生反帝斗争的地方,停止文武各等考试5年。

5.对德、日“谢罪”。清政府分派亲王、大臣赴德、日两国表示“惋惜之意”,在德国公使克林德被杀之处建立牌坊。

6.惩治附合过义和团的官员。从中央到地方被监禁、流放、处死的官员共百多人。

7.设立外务部。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成为清政府与列强交涉的专门机构。

《辛丑条约》的签订,给中国造成了严重危害:

一、巨额的赔款,是列强对中国空前的大规模勒索;为支付这笔赔款,清政府加紧搜刮人民,使中国人民生活更加贫困,社会经济更加凋敝。

二、在北京设立的“使馆界”,实际上是“国中之国”,是帝国主义策划侵略中国的大本营。外国侵略者控制京津地区,使清政府完全处于军队的控制之下,便于侵略者直接派兵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

三、按照条约规定,清朝官吏严厉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进一步成为帝国主义帮凶。

四、该设外务部的规定,便于清政府能够按照外国侵略者的意旨实行卖国的外交政策。

《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精神屈辱最深沉,从而给中国人民带来空前灾难的不平等条约。确立了清政府为资本主义列强的忠实走狗的地位,从此,清政府成为资本主义列强统治中国的工具。它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编辑本段]条约原文

一九零一年九月七日,光绪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北京。右起:庆亲王、李鸿章、右侍郎联芳

大清钦命全权大臣便宜行事总理外务部事务和硕庆亲王;

大清钦差全权大臣便宜行事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北洋大臣直隶;

总督部堂一等肃毅伯李鸿章;

大德钦差驻扎中华便宜行事大臣穆默;

大奥钦差驻扎中华便宜行事全权大臣齐干;

大比钦差驻扎中华便宜行事全权大臣姚士登;

大日钦差驻扎中华全权大臣葛络干;

大美国钦差特办议和事宜全权大臣柔克义;

大法钦差全权大臣驻扎中国京都总理本国事务便宜行事鲍渥;

大英钦差便宜行事全权大臣萨道义;

大意钦差驻扎中华大臣世袭侯爵萨尔瓦葛;

大日本国钦差全权大臣小村寿太郎;

大和钦差驻扎中华便宜行事全权大臣克罗伯;

大俄钦命全权大臣内廷大夫格尔思;

今日会同声明,核定大清国按西历一千九百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即中历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一日文内各款,当经大清国大皇帝于西历一千九百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即中历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六日,降旨全行照允,足适诸国之意妥办(附件一)。

第一款 一、大德国钦差男爵克大臣被戕害—事,前于西历本年六月初九日即中历四月二十三日,奉谕旨(附件二)亲派醇亲王载沣为头等专使大臣;赴大德国大皇帝前,代表大清国大皇帝暨国家惋惜之意。醇亲王已遵旨于西历本年七月十二日即中历五月二十七日,自北京起程。二、大清国国家业已声明,在遇害该处所竖立铭志之碑,与克大臣品位相配,列叙大清国大皇帝惋惜凶事之旨,书以拉丁、德、汉各文。前于西历本年七月二十二日即中历六月初七日,经大清国钦差全权大臣文致太德国钦差全权大臣(附件三)。现于遇害处所建立牌坊一座,足满街衢,已于西历本年六月二十五日即中历五月初十日兴工。

第二款 一、惩办伤害诸国国家及人民之首祸诸臣。将西历本年二月十三、二十一等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本年正月初三等日,先后降旨,所定罪名,开列于后(附件四、五、六)。端郡王载漪,辅国公载澜,均定斩监候罪名,又约定如皇上以为应加恩贷其一死,即发往新疆永远监禁,永不减免;庄亲王载勋,都察院左都御史英年,刑部尚书赵舒翘,均定为赐令自尽;山西巡抚毓贤,礼部尚书启秀,刑部左侍郎徐承煜,均定为即行正法,协办大学士吏部尚书刚毅,大学士徐桐,前四川总督李秉衡,均已身死,追夺原官,即行革职。又兵部尚书徐用仪,户部尚书立山,吏部左侍郎许景澄,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联元,太常寺卿袁昶,因上年力驳殊悖诸国义法极恶之罪被害,于西历本年二月十三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奉上谕开复原官,以示昭雪(附件七)。庄亲王载勋已于西历本年二月二十一日即中历正月初三日、英年赵舒翘已于二十四日即六日均自尽。毓贤已于念二日即初四日、启秀徐承煜已于念六日即初八日均正法。又西历本年二月十三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念五日上谕将甘肃提督董福样革职,俟应得罪名,定谳惩办。西历本年四月念九日、六月初三□月□□等日即中历三月十一、四月十七□月□□等日先后降旨,将上年夏间凶惨案内所有承认获咎之各外省官员,分别惩办。二、上谕将诸国人民遇害被虐之城镇停止文武各等考试五年(附件八)。

第三款 因大日本国使馆书记生杉山彬被害,大清国大皇帝从优荣之典,已于西历本年六月十八日即中历五月初三日降旨简派户部侍郎那桐为专使大臣,赴大日本国大皇帝前,代表大清国大皇帝及国家惋惜之意(附件九)。

第四款 大清国国家允定在于诸国被污渎及挖掘各坟墓建立涤垢雪侮之碑,已与诸国全权大臣合同商定,其碑由各该国使馆督建,并由中国国家付给估算各费银两,京师一带,每处一万两,外省每处五千两。此项银两,业已付清。兹将建碑之坟墓,开列清单附后(附件十)。

第五款 大清国国家允定不准将暨专为制造各种器料运入中国境内,已于西历一千九百一年八月十七日即中历本年七月初四日降旨禁止进口二年。嗣后如诸国以为有仍应续禁之处,亦可降旨将二年之限续展(附件十一)。

第六款 上谕大清国大皇帝允定付诸国偿款海关银四百五十兆两,此款系西历一千九百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即中历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一日条款内第二款所载之各国各会各人及中国人民之赔偿总数(附件十二)。(甲)此四百五十兆系海关银两,照市价易为金款,此市价按诸国各金钱之价易金如左:海关银一两,即德国三马克零五五,即奥国三克勒尼五九五,即美国圆零七四二,即法国三佛郎克五,即英国三先令,即日本一圆四零七,即荷兰国一弗乐零七九六,即俄国一卢布四一二。俄国卢布,按金平算即十七多理亚四二四。此四百五十兆,按年息四厘正,本由中国分三十九年按后附之表各章清还(附件十三)。本息用金付给,或按应还日期之市价易金付给。还本于一千九百零二年正月初一日起至一千九百四十年终止。还本各款,应按每届一年付还,初次定于一千九百零一年正月初一日。付还利息,由一千九百零一年七月初一日起算。惟中国国家亦可将所欠首六个月至一千九百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息,展在自一千九百零二年正月初一日起,于三年内付还。但所展息款之利,亦应按年四厘付清。又利息每届六个月付给,初次定于一千九百零二年七月初一日付给。(乙)此欠款一切事宜,均在上海办理。如后诸国各派银行董事一名会同将所有由该管之中国官员付给之本利总数收存,分给有干涉者,该银行出付回执。(丙)中国国家将全救保票一纸交驻京诸国钦差领衔手内。此保票以后分作零票,每票上各由中国特派之官员画押。此节以及发票一切事宜,应由以上所述之银行董事各遵本国饬令而行。 (丁)付还保票财源各进款,应每月给银行董事收存。(戊)所定承担保票之财源,开列于后:一、新关各进款,俟前已作为担保之借款各本利付给之后,余剩者又进口货税增至切实值百抽五,将所增之数加之。所有向例进口免税各货,除外国运来之米及各杂色粮面并金银以及金银各钱外,均应列入切实值百抽五货内。二、所有常关各进款,在各通商口岸之常关,均归新关管理。三、所有盐政各进项,除归还泰西借款一宗外,余剩一并归入,至进口货税增至切实值百抽五。诸国现允可行,惟须—二端:一将现在照估价抽收进口各税,凡能改者皆当急速改为按件抽税几何。改办一层如后,以为估算货价之基、应以一千八百九十七、八、九三年卸货时各货牵算价值,乃开除进口及杂费总数之市价。其未改以前,各该税仍照估价征收。二北河黄浦两水路,均应改善,中国国家及应拨款相助。至增税一层,俟此条款画押两个月后,即行开办,除在此画押日期后至迟十日已在途间之货外,概不得免押。

第七款:大清国国家允定各使馆境界以为专与住用之处。并独由使馆管理。中国民人,概不准在界内居住。亦可由行防守,使馆界线于附件之图上标明如后(附件十四):东面之线,系崇文门大街,图上十、十一、十二等字;北面图上系五、六、七、八、九、十等宇之线,西面图上系一、二、三、四、五等宇之线;南面图上系十二、一等字之线,此线循城墙南址随城垛而画。按照西历一千九百零一年正月十六日即中历上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文内后附之条,中国国家应允诸国分应自主,常留兵队分保使馆。

第八款 大清国国家应允将大沽炮台及有碍京师至海通道之各炮台一律削平,现已设法照办。

第九款 按照西历一千九百零一年正月十六日即中历上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文内后附之条款,中国国家应允由诸国分应主办,会同酌定数处留兵驻守,以保京师至海通道无断绝之处。今诸国驻防之处,系黄村、郎坊、杨村、天津军粮城、塘沽、芦台、唐山、滦州、昌黎秦王岛、山海关。

第十款 大清国国家允定两年之久,在各府厅州县将以后所述之上谕颁行布告:一、西历本年二月初一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十三日上谕以永禁或设、或入与诸国仇敌之会,违者皆斩(附件十五)。二、西历本年□月□□日即中历□月□□日上谕一道,犯罪之人如何惩办之处,均一一裁明。三、西历本年□月□□日即中历□月□□日上谕,以诸国人民遇害被虐,各城镇停止文武各等考试。四、西历本年二月初一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十三日上谕,各省抚督文武大吏暨有司各官,于所属境内均有保平安之责,如复滋伤害诸国人民之事,或再有违约之行,必须立时弹压惩办,否则该管之员,即行革职,永不叙用,亦不得开脱别给奖叙(附件十六)。以上谕旨现于中国全境渐次张贴。

第十一款 大清国国家允定将通商行船各条约内,诸国视为应行商改之处,及有关通商各他事宜,均行议商,以期妥善简易。按照第六款赔偿事宜,约定中国国家应允襄办改善北河黄浦两水路,其襄办各节如左: 一、北河改善河道,在一千八百九十八年会同中国国家所兴各工,尽由诸国派员兴修。一俟治理天津事务交还之后,即可由中国国家派员与诸国所派之员会办,中国国家应付海关银每年六万以养其工。一、现设立黄浦河道局经管整理改善水道各工所,派该局各员,均代中国及诸国保守在沪所有通商之利益。预估后二十年,该局各工及经管各费应每年支用海关银四十六万两,此数平分,半由中国国家付给,半由外国各干涉者出资。该局员差并权责进款之详细各节,皆于后附文件内列明(附件十七)

第十二款 西历本年七月二十四日即中国六月初九日降旨,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按照诸国酌定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此上谕内已简派外务部各王大臣矣(附件十八)。且变通诸国钦差大臣觐见礼节,均已商定由中国全权大臣屡次照会在案。此照会在后附之节略内述明(附件十九)。

兹特为议明以上所述各语,及后附诸国全权大臣所复之文牍,均系以法文为凭。大清国国家既如此按以上所述,西历一千九百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即中历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一日,文内各款,足适诸国之意妥办,则中国愿将一千九百年夏间变乱所生之局势完结,诸国亦照允随行。是以诸国全权大臣奉各本国政府之命代为声明,除第七款所述之防守使馆兵队外,诸国兵队即于西历一千九百零一年□月□□日即中历□月□□日全由京城撤退。并除第九款所述各处外,亦于西历一千九百零一年□月□□日即中历□□年月□□日由直隶省撤退。今将以上条款缮定同文十二份,均由诸国全权大臣画押,诸国全权大臣各存一份,中国全权大臣收存一份

附件一,光绪帝批准签署条约的圣旨。

附件二,光绪帝派醇亲王载沣赴德的旨意。

附件三,光绪帝命令为被杀德使建碑的旨意。

附件四,光绪帝命令惩办亲王载勋等皇亲的旨意。

附件五,光绪帝命令惩办启秀等大臣的旨意。

附件六,光绪帝命令加重上述惩罚的旨意。

附件七,光绪帝命令徐用仪等复职的旨意。

附件八,光绪帝命令在一些外国人被杀的县五年内不进行科举考试的旨意。

附件九,光绪帝命令那桐着赴日道歉的旨意。

附件十,被损外国坟墓单。

附件十一,光绪帝命令禁止进口的旨意。

附件十二,中国对各国承认战争赔偿的照会。

附件十三,同上。

附件十四,使馆区界线。

附件十五,光绪帝禁止抗外行动的旨意。

附件十六,同上。

附件十七,中国改善水路河道的计划。

附件十八,光绪帝设立黄浦河道局的旨意。

附件十九,中国对各国就设立外务部的照会。

第六款之赔款称庚子赔款。1900年乃中历庚子年。

[编辑本段]特点

第一、惩罚对象主要是中国人民。

列强要求赔款4亿5千万两,当时中国人口4亿5千万,用意是要每个中国人都要向他们交1两白银的“罚金”,借此惩罚、侮辱所有的中国人;发生过反帝斗争的城镇,一律停止科考五年。

第二、没有割地等相关条款。

帝国主义很想瓜分中国,而清政府的腐朽至极也是实行瓜分的有利时机,但由于帝国主义各国矛盾错综复杂,使他们不得不暂时放弃了对中国领土的割占要求。

第三、既维护清政府的统治,又加以严格控制。

此条约惩办义和团运动中参加反帝斗争的官吏,对反帝运动镇压不力的官吏,“即行革职,永不叙用”。但丝毫未涉及处置慈禧太后。相反,继续推行“以华治华”的策略,确立清政府继续充当他们在华的代理人。

第四、使中国长期陷入被动状态

此条约中白银4.5亿两的数字已然天价,中国显然不可能一次性还清,所以,这些银两总共分39年才还清,本息共计9.8亿两白银,翻了一倍多,也使得中国在后来的几十年中的经济跌入低谷。

为了使清政府完全成为“洋人的朝廷”,又从经济、政治和军事等方面加强了对清政府的控制。《辛丑条约》规定,以海关税及盐税作为偿还赔款之用,但这两项税收为清朝政府最主要的一项财政收入。控制海关就基本上能够左右中国财政。列强在北京强行划定的“使馆区”,由各国派兵保护。以武力为后盾的公使团成了清朝的太上皇。将大沽炮台和从大沽到北京的沿线炮台“一律削平”。准许各国派兵驻扎在北京和山海关铁路沿线12个战略要地。随时对清政府进行军事控制。这样在政治、经济和军事上都加强了对清政府的控制。

《辛丑条约》是列强加给中国的空前严重的不平等条约,给中国带来了严重危害。列强勒索的巨额赔款,加剧了中国的贫困和经济衰败;外国军队长期驻扎在中国的战略要地,严重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完整和国防安全;设置使馆区,以武力为后盾的公使团,开始凌驾于清政府之上;改变清政府外交机构的地位,更加强了列强向中国勒索、发号施令的权利;禁止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使清政府成为帝国主义的“工具”。《辛丑条约》的订立,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完全形成。

[编辑本段]影响

辛丑条约的影响:《辛丑条约》是列强加给中国的空前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列强勒索了巨额赔款,加剧了中国的贫困和经济衰败;外国军队长期驻扎在中国的战略要地,严重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完整和国防安全;设置特殊性质的使馆区(租界),以武力为后盾的公使团,开始凌驾于清政府之上,对政府发号施令;改变清政府外交机构的地位,加强了列强向中国勒索、发号施令的权利;严厉“惩凶”以及为德公使建立牌坊等,极大地损害了中国人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禁止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企图永远奴役中国人民。这个条约的订立,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完全形成也标志着清政府完全成为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的代理人。同时中国的先进分子也开始放弃对清政府所报有的幻想,以“驱除鞑虏”为目标的资产阶级革命开始在全国如火如荼的展开。

[编辑本段]辛丑条约中国实际支付的赔款数额

《辛丑条约》中的所涉及的赔款,因为是针对1900年(庚子年)的义和团运动而规定,所以也叫庚子赔款。赔款按中国当时人口计算,每人一两,共计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四厘,本息共计高达9.82多亿两,各省"地方赔款"还有0.2亿两以上。因此,总数达白银10亿两以上。这笔巨款相当于清政府财政收入的12倍。各国要求赔款的数目如下:俄国130371120两、德国90070515两、法国70878240、英国50620545两、日本34793100两、美国32939055两、意大利32939055两、比利时8484345两、奥地利4003920两、荷兰782100两,其余的43万余两由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挪威等国分享。年息4厘,分39年还清,利息共500003000两。本息合计900008000两,以海关税、盐税担保。

条约签字以后,清政府按期给列强赔款。但到1904年以后,银价下跌,而庚子赔款是按银价算的,于是,列国在1905年7月2日,强迫清政府将庚子赔款改为金货债务,并将已经用银偿付的赔款按金价折算,补偿了约8000000两。

这笔巨款还款方法大约有以下三种形式:

1.债券:由清政府发出五种债券,按分摊数额交给各国收执,并以关税、盐税和常关税作为担保。帝国主义遂将各通商口岸50里内的常关税也划归外国人管理的海关税务司管理。

2.额外款:"镑亏借款"。《辛丑条约》规定,赔款数目虽按银两计算,因帝国主义国家的货币用金,还须按照白银市价折合为金币,这样亏损很大,这种亏损称为"镑亏"(以英国货币金镑为代表)。清政府为筹付这笔额外支出,1905年4月又向汇丰银行订借英金一百万镑,借款利息五厘,期限20年。

3.庚款办学: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帝国主义国家利用"庚子赔款"对中国进行精神、文化侵略的重要活动之一。在中国从事传教、经商30余年的史密斯,曾于1906年向美国总统建议"退还庚款"来培植中国学生。1907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用"退还庚款"来教育中国学生的提案,1909年付诸实施。从1923年起英、法、意、比、荷各帝国主义国家也竞相效仿,用此款办起了大、中、小学,甚至幼儿园。

这笔巨款到底还完了没有?

没有还完,主要原因有:

1.一战影响: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中国加入协约国参战,作为战胜国,停止对战败的德、奥赔款支付;十月革命胜利后,俄国部分的庚款余额,苏俄亦在1920年宣布放弃;美、英、日、荷四国部分的庚款余额则改订偿付办法。

2.抗日战争影响:1937年7月7日,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中国停止对日赔款。随着日本侵略中国的加剧,英美等帝国主义国家与日本在中国的既得利益冲突尖锐化,中国也无力赔款。于是英、美等国于1938年纷纷停止"庚子赔款"。至此,中国共赔款白银已近6.532亿两,折合银元近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