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在现实当中遇到了像朱元璋权力欲望特别强而且阴险狡诈的人,怎么办?

2.黄金的价值

3.波斯军队,罗马军队,匈奴军队,唐朝军队,成吉斯汉军队,西汉军队,秦军队,

4.在古罗马时代,有一位母亲要把前夫的遗产3500枚金币

如果在现实当中遇到了像朱元璋权力欲望特别强而且阴险狡诈的人,怎么办?

古罗马金币图案-古罗马金价值1万

醉眼观史之愤青朱元璋---酒徒著

朱元璋这家伙是个愤青。

比起历史上人们公认的唐宗、宋祖,还有到处有人歌功颂德的康熙、乾隆,朱元璋这家伙头上的光环可弱了很多。甚至很多读书人不屑之,鄙视之,称之一农民。

不过,朱愤青这个人做的事情和大多数皇帝不一样。醉眼观去,很多地方,还值得玩味。

这愤青所说的最愤的一句话,流传至今。贴切,生动,在酒徒醉眼中,比很多专家、学者的经济学论文,对中华文明贡献都大。

这句话是他对一群即将履任的官员们说的,说这话时,大明王朝的贪官已经被他杀过一批又一批,因为他过于袒护小民,已经有“忠直”之臣事先劝告过了,问他,“老大,您不能老护着那些乡巴佬,您应该想想谁和您一块治理这个国家”。

很难推测,朱元璋此时是什么心情。是对逼得自己起义的官僚系统妥协,还是继续愤下去。老愤青举起送行酒杯,说了一句,“尔俸尔禄,民脂民膏!”

翻译一下,就是,“官老爷们,上任的时候,先想想到底谁养活了谁!”。

中国自古以来,向来官是父母,民是灰孙子。就连亡了国的商朝贵族,都以“不食周粟”为忠。

说实话,用酒徒醉眼来看,不食周粟这事情,有点儿矫情。庄稼是地里长的,百姓播种收割的,与商朝周朝没关系。

用朱愤青的话,就是,他们没弄清谁养活了谁的关系。在其位,谋其政。你吃了老百姓的粮食,自然该给百姓办事。否则,要你这官儿做什么!

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仅此语,可令人千百年后,向朱愤青举杯,说一声,佩服。

有些人读的书很少,却喜欢装学富五车。有些人收入很低,却喜欢装富豪。有些人酒量很差,就像酒徒这样半瓶啤酒就倒,却喜欢装能喝。有些人子女在海外出手就是上百万,却喜欢做报告反腐败。

朱元璋这个大愤青在位置上,做了一件非常不给自己面子,也不给大伙面子的事。就是修家谱。

本来么,帝王将相,按中国传统,不是踏着彩云而生,也应该是名门之后。否则,让追随你的那些人,面子往哪里摆。

可朱愤青偏偏不认这个理。他修家谱的时候,有好心人引经据典,分析了他的所有亲属,得出一条科学结论,朱元璋是朱熹的后人。

这可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发明。当时没有DNA分析,不像现在,能把陕西某个村的百姓,分析出古罗马基因来,让他们在血统上“高贵”一头。光凭着在文章,典籍里翻,得出这个结果,非常不容易。

按道理,老朱至少要发给人家一个科技进步奖,或最佳马屁奖才对。谁知道,家谱草案放到老朱手里,朱愤青一翻白眼,说了句,“扯淡,我连自己爷爷的父亲是谁都不知道,还是朱熹的后代。朱熹的后代能穷到买不起墓地么!”

当时的教授们一下子傻了,马屁拍到了马腿上,有人就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老大,您说,这该怎么写!”

怎么写,朱家家谱从我这一代开始写。

人,能赢得尊敬的不是其血脉,而是其行为和成就。

朱愤青不糊涂,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亲自把自己的家世,写了出来。

小时候穷,没钱吃饭。他都写了进去。老爹了,没地方埋,是别人施舍的墓地,他也写了进去。还有当和尚,要饭的故事。

既没有高贵的血脉,也没有斩白蛇的传奇。字里行间透漏一条信息,我老朱造反,是元朝那帮混蛋逼的。我老朱的儿子和属下,不能再当混蛋。

虽然后来很多文人,编了很多朱元璋想认朱熹为祖先,被朱熹家族拒绝的故事,借此衬托朱熹后人的高贵。但故事归故事,如果老朱成心篡改家谱,朱熹家族那小样,敢说不字么。

朱元璋的身世,刻在他的墓碑上。提醒着他的后人,有这么一个愤青的存在。

小时候吃不起饭的朱元璋,对官僚阶层,有刻骨的仇恨。如果活在我们这个时代,他肯定是个愤青,认为把某位置以上的官员挨个枪毙,没有一个冤枉的。两个中毙一个,肯定有人漏网。

于是,掌握了权力的朱愤青,时时刻刻警醒着逼得他造了反的官僚阶层。甚至不惜剥贪官的皮来示警。

朱元璋恨贪官刮地皮,所以立法剥贪官的皮。并且把贪官的皮添上草,竖立在其曾经工作的衙门口,以儆效尤。可往往前人的皮未干,后人已经又因贪污而锒铛入狱。老朱杀了十几年,杀得开科举选拔新官都来不及补充,有些倦了,就总结了一句:“朕自即位以来,法古命官,布列华夷,岂其擢用之时,并效忠贞,任用既久,俱系奸贪(出自吴思先生的考证,在此,向吴思先生表示敬意。酒徒在拙作《明》中,擅自替吴思先生安排了个角色,吴思焓。一半是酒徒敬重的吴焓先生,另一半是吴思先生。两个敢说实话的读书人)。

法古命官,布列华夷。这两句话说得很好,点到了关键处。朱元璋立国之始,一些有能力的读书人如李善长、宋廉、刘基等,协助大明建立了一整套符合书生们理想方式也符合理学理论的“完美”制度。当然,读书人们因为种种原因,不敢说这个制度是他们自创。而把这个制度归功于古人。所以,朱明王朝的制度以当时人的眼光是非常符合华夏传统的,符合“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寻找适合中国国情的治国方略”这个“新儒家”们的提法。但朱元璋发现了,法古,似乎行不通。官员们的品德,因为掌握了权力之后迅速堕落。是制度决定了官员品德,还是官员品德影响了他的“完美”制度,老朱有些吃不准了。

大概当时有一种学说认为贪污腐败是蒙古人或者色目人给中华文明带来的污染。这就像酒徒总把贪官都认为是日本人的后代一样,既维护了自己民族的荣誉,又给日本人抹了黑。但这个提法,朱愤青也不大相信,因为明朝的官员中,蒙古人、维吾尔人、色目人都有,并且仔细查下去,没几个干净的。

发现老朱对制度产生了疑问。这时候,就有“专家”跳了出来。说了一番非常有趣的大道理。中国这片土地上,自古自然科学家和社会科学家都不多,但专家却非常普及,并且专家们的道理,总是让小民们无法反驳。

专家们给朱元璋开出的药方是,提高官员俸禄。他们认为,贪官层出不穷,是因为官俸太低廉。以当时的物价,官员的俸禄的确不高,大概是玖拾石米。所以,清廉的官员,生活肯定不会太好。海瑞吃不起肉的故事流传至今,以清廉的反证,为当时其他人的贪污行为,找到了最好的理由。

专家们引经据典,要求朱元璋高薪养廉,但朱大愤青却不糊涂。他当过农民,要过饭,知道在明初的银价。明初的银子价格,与明代晚期,海瑞时代没有可比性。当时中原受蒙古人近百年的盘剥,地广人稀,银子价格和粮食价格都贵得离谱。玖拾石大米,折合为白银,大概是六十两银子。而当时上好的农田,每亩大概卖银一两。也就是一个县官如果不贪污,光凭工资,每年的收益是六十亩地,(县官履任不可带家属,他的伙食,按当时规定是地方报销)。

六十亩地,对于毕生目标为“三十亩地一头牛”的农民来说,已经是天文数字。这就像某些官员天天说公务员工资低廉,对于农民来说,公务员一年的工资,已经够他赚一辈子。

专家们也知道朱愤青不好糊弄,振振有辞地解释,官员都是读书人,价值比农民高。换成我们现在高薪养廉的说法,就是官员是精英,收入和劳动付出要成正比。

这句话够蒙人的。记得玖拾年代,酒徒就被某专家这话蒙得一愣一愣的。结果,朱大愤青当时就打了个比方,他说:如果某掌柜的雇佣了伙计,这个伙计嫌薪水低廉。可以请辞。但薪水低,不能成为贪污的理由。

当时,群臣无话。

读史到此,酒徒忍不住拍案。那位提倡高薪养廉的专家如果听到朱大愤青这句话,肯定羞。官员嫌俸禄低,好啊,辞职啊。换别人来干,想干的人多得是。

中国历史上真正意义上实现过民主的,大约也就是明太祖朱元璋开创的明朝,完备的舆论监督体制,多元化的思想,充分的言论自由,开放的心态,对平民政治权利的高度重视,所有这些在其他朝代是很难看见的,但在明朝却是司空见惯的。这样的条件才使得明朝成为中国历史上在春秋战国以后又一个思想哲学发展的黄金时期。

近日看了一本书《帝国政界往事——大明王朝记事》,这本书的作者颇昏,很多观点都谬误,大部分内容都不过是重复那些对明朝贬低攻击的陈腔滥调,见解陈腐粗劣。

不过这样一本书里也提供一些值得注意的历史事实,作者虽然象怨妇一样对朱元璋贬低攻击(多是没有头脑的滥调),但也不得不因为这些事实而自打耳光,所以我把这本书里提到的相关内容做一下摘引和介绍(文字上,按照叙述的需要,略做改变)

“朱元璋有一个世界历史上都罕见的政策:允许普通农民捉拿扰民官吏,严禁官吏下乡,这挑政策在当时确实得到相当坚决的贯彻和执行”

“在朱元璋亲自编写的《大诰三编》的《县官求免于民》中介绍了这样一件事情,在北平布政使司相当于今天河北省乐亭县的农民赵罕晨,率领三四十个农民将一帮县里的贪官污吏擒拿起来,押送到了首都。

“事情的起因是。乐亭县的主簿汪铎与县机关部门负责人一起设计了一个‘敛派徭役’。用今天的话讲。就是策划一个项目,然后把该项目与全县的发展进步,人民幸福联系起来。老百姓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巧立名目,摊派敛钱。结果民怨沸腾之下,就发生了农民将8个县机关负责人捆绑起来押送京师的事件。

在走到离开县城四十里的地方,这位县委办公室主任——县主簿汪铎央求赵罕晨:‘我从十四岁开始苦读,才有了今天的地位,饶了我这一次,休坏我前程’

结果他没有被饶过,还是被送到京师,朱元璋下令将其砍掉了脑袋

还有另外一起类似的事件,同样是朱元璋通报全国加以表扬的。

在朱元璋亲自撰写的《大诰续编》的《民拿下乡官吏第十八》中,朱元璋向全国通报表彰了相当于现在的江苏省常熟县农民陈寿六。

陈寿六率领自己的弟弟和外甥3人捆绑了‘害民甚众’的县吏顾英,到首都告御状。结果受到朱元璋大张旗鼓的支持。朱元璋嘉奖他能干,赏了他钞票20锭(大约相当于今天1万多元人民币,免除杂泛差役三年,并通报全国予以嘉奖.

“在这篇旷世罕见的奇文中,朱元璋严厉警告说:若有敢于无事生非扰害陈寿六者,‘族诛’——杀全家;若有敢于捏造罪名诬陷陈寿六者,‘族诛’——杀全家,此后,陈寿六若有过失,只有朱元璋本人有权力审问他”“最后朱元璋发自内心的感叹道‘其陈寿六岂不伟哉?’——这陈寿六难道不是很了不起么?”

限于精力,对那本书中相关事实的摘录就到这里,个人以为,明代经济的繁荣,中后期,新思想新观念层出涌现,平民思想家的崛起,这和明朝开国时期朱元璋制定的一系类政策和观念是有着密切关系的,农业的重视导致日后商业手工业的繁荣建立在一个坚实的基础之上(记得一本五十年代初版的《明代粮长制度》对这个事实作过分析和论述),对普通农民平民生命和经济权力的高度重视又为日后明代思想家提出的百姓日用就是道奠定了基础,把官僚放置在百姓普通农民的监督之下,而皇帝本身又受到文官的舆论监督,这又为日后明代思想家对君主专制本身否定性的思考,把皇帝看成和大臣完全平等的同事关系而非主仆关系奠定了基础!!!

黄金的价值

首先,黄金是一种资产。

黄金的稀有性使黄金十分珍贵,而黄金的稳定性使黄金便于保存,所以黄金不仅成为人类的物质财富,而且成为人类储藏财富的重要手段,故黄金得到了人类的格外青睐。黄金史学家格林就指出:“古埃及和古罗马的文明是由黄金培植起来的。”掠取占有更多的黄金是古埃及、古罗马统治者黩武的动力。公元前2000年至公元前1849年,古埃及统治者先后对努比亚(尼罗河上游一个小国,有丰富的黄金资源)进行了四次掠夺性战争,占领了努比亚全部金矿。公元前1525年至公元前1465年埃及第十八王朝法王又先后发动了两次战争,从巴勒斯坦和叙利亚掠夺了大量金银。大量金银流入埃及,使埃及财富大增,使他们有能力兴建大型水利工程,发展农业,兴建豪华宫殿和陵园,为人类留下了巨大的阿蒙神庙遗迹和金字塔。仅图坦哈蒙陵墓中的金棺就重达110公斤。公元前47年古埃及被罗马帝国占领,罗马大帝恺撒凯旋罗马时,展示了从埃及掠夺的2822个金冠,每个金冠重8公斤,共计22.58吨;还展示了白银1815吨。抬着游行的金银重达65000塔兰特,约1950吨。金银的积累使罗马帝国的国力大增,使他们有能力建起一批宏伟的建筑。这些建筑现在虽大多已是残垣断壁,但至今仍在文学、史学、法学、哲学诸方面给人类以深刻的影响。

黄金也是近代工业文明的物质基础。 十六世纪新航线的开辟与新大陆的发现,对欧洲经济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其中美洲、非洲的黄金及白银流入欧洲,使欧洲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增加。在16世纪葡萄牙从非洲掠夺黄金达276吨;西班牙从美洲掠夺的金银更多,16世纪末西班牙控制了世界黄金开采量的83%。金银的大量流入,造成了欧洲物价的上涨,出现了第一次价格革命,对欧洲封建主义的解体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17世纪葡萄牙为了对抗西班牙,而与英国结盟,并向英国的工业品开放了市场。此时在葡萄牙控制下的巴西黄金开发高潮兴起,巴西黄金完全有可能转化为资本,而使葡萄牙完成工业革命,但由于统治者的封建专制,葡萄牙成了黄金漏斗,大部分黄金流向了英国。仅流入英国国库的黄金就有600吨,再加上其他国家的流入,使英国迅速地积累了巨额的货币资本,率先于1717年施行了金本位制,为英国的金融体制提供了可靠的经济担保。所以此时发生的第二次价格革命,不仅没有影响英国的金融业,反而为英国商品的出口创造了条件,英国产品出口量占了全世界总量的1/4。工业革命终于在英国发生了。

当代黄金所扮演的角色虽已有所改变,但是各国仍然储备了约3.1万吨的黄金财富,以备不测之需;还有2万多吨黄金是私人拥有的投资财富。所以有人认为现在人类数千年生产的约14万吨黄金中有4成左右作为金融资产,存在于金融领域,6成左右是一般性商品,主要的功能是用于消费。

其次,黄金是一种货币。

黄金作为货币的历史十分悠久,出土的古罗马亚历山大金币距今已有2300多年,波斯金币已有2500多年历史。现存中国最早的金币是春秋战国时楚国铸造的“郢爱”,距今已有2300多年的历史。但是这些金币只是在一定范围内、区域内流通使用的辅币。黄金成为一种世界公认的国际性货币是在十九世纪出现的“金本位”时期。“金本位制”即黄金可以作为国内支付手段,用于流通结算;可以作为外贸结算的国际硬通货。

虽然早在1717年英国首先施行了金本位制,但直到1816年才正式在制度上给予确定。之后德国、瑞典、挪威、荷兰、美国、法国、俄国、日本等国先后宣布施行金本位制。金本位制是黄金货币属性表现的高峰。世界各国实行金本位制长者二百余年,短者数十年,而中国一直没有施行过金本位制。之后由于世界大战的爆发,各国纷纷进行黄金管制,金本位制难以维持。二次大战结束前夕,在美国主导下,召开了布雷顿森林会议,通过了相关决议,决定建立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但美元与黄金挂钩,美国承诺担负起以35美元兑换一盎司黄金的国际义务。但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相继发生了数次黄金抢购风潮,美国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先是放弃了黄金固定官价,后又宣布不再承担兑换黄金义务,因此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瓦解,于是开始了黄金非货币化改革。这一改革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开始,到1978年修改后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获得批准,可以说制度层面上的黄金非货币化进程已经完成。 马克思说过:“货币天然不是金银,金银天然是货币。”正如在金本位制之前,黄金就发挥着货币职能一样,在制度层面上的黄金非货币化并不等于黄金已完全失去了货币职能:外贸结算不再使用黄金,但最后平衡收支时,黄金仍是一种贸易双方可以接受的结算方式。

黄金非货币化并未规定各国庞大的黄金储备的去向,就连高举黄金非货币化大旗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仅规定处理掉1/6黄金储备,而保留了大部分黄金储备,显然为自己留了一根货币黄金的尾巴。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诞生的欧元货币体系,明确黄金占该体系货币储备的15%。这是黄金货币化的回归。 黄金仍是可以被国际接受的继美元、欧元、英磅、日元之后的第五大国际结算货币。大经济学家凯恩斯揭示了货币黄金的秘密,他指出:“黄金在我们的制度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作为最后的卫兵和紧急需要时的储备金,还没有任何其他的东西可以取代它。”现在黄金可视为一种准货币。

第三,黄金也是一种商品。

做黄金饰品(包括首饰、佛像装饰、建筑装饰等)和黄金器具,是黄金最基本的用途。如果说有什么变化的话,那就是金饰日益从宫廷、庙宇走向了民间,由达官贵人们的特权变成了大众消费。现在每年世界黄金供应量的80%以上是由首饰业所吸纳的。由于黄金价格昂贵和资源的相对稀少,限制了黄金在工业上的使用,工业用金占世界总需求量的比例不足10%。但是有认为,今后首饰用金将会趋向平稳,工业用金的增长将是带动黄金供需结构变化的重要力量,所以黄金的商品用途还需从多方面去开拓。当前黄金商品用途主要是首饰业、电子工业、牙医、金章及其他工业用金。应该承认,黄金的商品用途仍是十分狭小的,这也是黄金长期作为货币金属而受到国家严格控制的结果。今后随着国际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金融黄金的商品属性的回归趋势加强,黄金商品需求的拓展对黄金业的发展将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黄金在自然界中是以游离状态存在而不能人工合成的天然产物。按其来源的不同和提炼后含量的不同分为生金和熟金等。生金亦称天然金、荒金、原金,是熟金的对象,是从矿山或河底冲积层开采的没有经过熔化提炼的黄金。生金分为矿金和沙金两种。矿金,也称合质金,产于矿山、金矿,大都是随地下涌出的热泉通过岩石的缝细而沉淀积成,常与石英夹在岩石的缝隙中。矿金大多与其他金属伴生,其中除黄金外还有银、铂、锌等其他金属,在其他金属未提出之前称为合质金。矿金产于不同的矿山而所含的其他金属成分不同,因此,成色高低不一,一般在50%-90%之间。 沙金,是产于河流底层或低洼地带,与石沙混杂在一起,经过淘洗出来的黄金。

沙金起源于矿山,是由于金矿石露出地面,经过长期风吹雨打,岩石经风化而崩裂,金便脱离矿脉伴随泥沙顺水而下,自然沉淀在石沙中,在河流底层或砂石下面沉积为含金层,从而形成沙金。沙金的特点是:颗粒大小不一,大的像蚕豆,小的似细沙,形状各异。颜色因成色高低而不同,九成以上为赤**,八成为淡**,七成为青**。熟金是生金经过冶炼、提纯后的黄金,一般纯度较高,密度较细,有的可以直接用于工业生产。常见的有金条、金块、金锭和各种不同的饰品、器皿、金币以及工业用的金丝、金片、金板等。由于用途不同,所需成色不一,或因没有提纯设备,而只熔化未提纯,或提的纯度不够,形成成色高低不一的黄金。

人们习惯上根据成色的高低把熟金分为纯金、赤金、色金3种。黄金经过提纯后达到相当高的纯度的金称为纯金,一般指达到99.6%以上成色的黄金。赤金和纯金的意思相接近,但因时间和地方的不同,赤金的标准有所不同,国际市场出售的黄金,成色达99.6%的称为赤金。而境内的赤金一般在99.2%-99.6%之间。色金,也称“次金”、“潮金”,是指成色较低的金。这些黄金由于其他金属含量不同,成色高的达99%,低的只有30%。 按含其他金属的不同划分,熟金又可分为清色金、混色金、k金等。清色金指黄金中只掺有白银成分,不论成色高低统称清色金。清色金较多,常见于金条、金锭、金块及各种器皿和金饰品。混色金是指黄金内除含有白银外,还含有铜、锌、铅、铁等其他金属。根据所含金属种类和数量不同,可分为小混金、大混金、青铜大混金、含铅大混金等。k金是指银、铜按一定的比例,按照足金为24k的公式配制成的黄金。一般来说,k金含银比例越多,色泽越青;含铜比例大,则色泽为紫红。我国的k金在解放初期是按每k4.15%的标准计算,1982年以后,已与国际标准统一起来,以每k为4.1666%作为标准。

波斯军队,罗马军队,匈奴军队,唐朝军队,成吉斯汉军队,西汉军队,秦军队,

不同时期和地理很难比较,只能比较同时期的波斯与秦,汉朝军队与罗马帝国

古罗马——罗马军团。罗马军团强大的秘诀在于其几乎无懈可击的军事制度。这种军事制度直接造就了忠诚的公民重步兵、强悍的雇佣兵等等。罗马从台伯河畔小小的城邦,发展成西方世界无以伦比的巨大帝国,立国九百年以上。先后击败拉丁同盟者、伊达拉里亚人、高卢人(含山内高卢和山外高卢)、萨莫奈人、意大利人、伊庇鲁斯、叙拉古、迦太基、西班牙人、马其顿、科林斯等希腊城邦、条顿人、森布里人、塞琉古、脱勒密埃及、本都、凯尔特人、以色列、帕提亚、萨尔马提亚人。罗马帝国最盛时,其面积达173万平方英里,人口达6000万-7000万,均居世界第一位)——这些都是罗马军队一点一点打出来的。可是强大的军队不能阻止国内的衰弱、再加之突然杀出来的东方的游牧民族,清一色的骑兵如龙卷风般地扫来扫去,罗马哪里见过这样的打法?!很快就衰落、崩溃了。

蒙元 ——蒙古大军。蒙古人之所以能建立横跨欧亚的超超超大帝国版图。秘诀在于强大的骑兵,蒙古骑兵可以让的任何一个国家颤抖不止,同所有的建立在军事征服基础上的统治一样,这样的统治是长不了的。打天下可以用铁蹄和大刀,坐天下就要动脑子了。在文化方面,牧马人竟然被强大的东方汉文化所融合,元朝很快就灭亡了。汉帝国的军队只在和匈奴人的战斗中显示了强大的战斗力,而蒙古人却跑到了欧洲的多瑙河上炫耀武力,一路上他们击溃了西域众国,花喇子模的军队,阿拉伯帝国的军队,东正教教徒的军队,北极熊俄国的军队,欧洲的骑兵军队,东亚和南亚的小国自然不在话下,就连当时强大的古印度帝国也瑟瑟发抖寝食难安,最后和欧洲的天主教徒见了一面。 蒙古骑兵有轻装骑兵和重装骑兵只分,轻骑配轻甲弩弓,重骑配厚甲蒙古弯刀,一般一名骑兵配有三匹战马轮换使用(蒙古马个头稍小但耐力极强),所到之处如闪电般风卷残云,这可能是冷兵器时代速度最快的军队,一袋袋的耳朵显示了这支军队的嗜血习性(蒙古士兵常有杀对方后割下对方耳朵的习惯),而且蒙古军队常常上演破城后屠城的惨剧。 以战养战的破坏方式也和以往任何军队不同,这是第一个真正意义上控制整个中国的游牧民族,他们 担当的起任何人的畏惧。 但是这支军队的步伐止步于日本海,汹涌的海水和狂暴的海风阻止了蒙古人的铁蹄,如果日本和中国大陆相连的话,中国亚洲乃至世界史将被改写,毕竟海战已超出了这些草原上生活的人的想像,80多年的征战结束了,而他们控制整个中国的时间也不过80多年而已,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的那豪言壮语:我们蒙古铁蹄踏到的土地就是我的国土!也已随风而逝.....而日本人的军国主义之魂也就此诞生了。

唐朝 --汉人疆土最大的国家。唐帝国初期的军队。唐帝国初期的军队汉人疆土最大的国家就是唐朝,击溃突厥,吞并高丽,只是在一个不厚道的将军的带领下被阿拉伯帝国和西域众国合力击溃,再也无力进取,而李隆基也因为宠幸杨玉环而断送了盛唐的煌煌气象.而大唐帝国这支军队也给后人留下了一些神奇的名字:李靖,那已接近传说;尉迟恭,秦叔宝千年以来成为了门神.....。 初唐的铠甲和戎服的基本保持着南北朝以来至隋代的样式和形制。贞观以后,进行了一系列服饰制度的改革,渐渐形成了具有唐代风格的军戎服饰。高宗、则天两朝,国力鼎盛,天下承平,上层集团奢侈之风日趋严重,戎服和铠甲的大部分脱离了使用的功能,演变成为美观豪华,以装饰为主的礼仪服饰。“安史之乱”后,重有恢复到金戈铁马时代的那种利于作战的实用状态,特别是铠甲,晚唐时已形成基本固定的形制,唐代的铠甲,据《唐六典》记载,有明光、光要、细鳞、山文、鸟锤、白布、皂娟、布背、步兵、皮甲、木甲、锁子、马甲等十三种。其中明光、光要、锁子、山文、鸟锤、细鳞甲是铁甲,后三种是以铠甲甲片的式样来命名的。皮甲、木甲、白布、皂娟、布背,则是以制造材料命名。在铠甲中,仍以明光甲使用最普遍。

汉朝 ——汉军。首先汉军以少胜多地取得了楚汉争霸的胜利,成为了能与罗马平起平坐的帝国。其次就是驱逐了匈奴,匈奴被打的呆不下去,残部跑到西亚和欧洲,竟然就让那边改朝换代了。汉军的威力可见一斑。其强大秘诀在于强大的军事统帅:张良、韩信、卫青、霍去病。哪一个不是耳熟能详的战神?搞得国人、外国人后来把“汉”几乎就作为中国的代名词了,崇拜得不得了。可惜最后国家制度搞坏了,各朝竟然把全国1/3的财政收入用来修陵,全部埋在咸阳的塬上,直到现在都比金字塔阵列还壮观。最后为剿黄巾军,汉朝让各地自己招兵,结果大汉就让手下们给瓜分了,成就了一部三国演义。汉武帝时期的大汉帝国军队 哪一句话可以称为中国最让人自豪得热血沸腾的话?很难找得到痹烩么一句更好的了: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 汉帝国的开国皇帝很威风的御驾亲征,结果差点回不了家,他可能会想,如果是韩信带兵……不过他的后人很替他争气(这和垃圾的明朝不一样呀,想当年土木堡,可是后来明朝的军队除了戚继光那会还可以玩一玩,估计包括袁崇焕的军队拿到早些时候连陪练都轮不上),李广、卫青、霍去病在汉武帝时期终于对匈奴主动出击,那时候的汉军和匈奴打,可以以一敌三!(当然是考虑了汉人兵器更好的缘故)联想后来被迫西迁的上帝之鞭们,这支部队绝对是当时世界第一。

秦朝 ——秦军。秦国统一中国的军队 他们崇尚黑色,着黑衣黑甲,他们和蒙古人一样残暴,当然他们并不是野蛮人,和屠城的蒙古人或者日本人不同,他们屠杀的是和他们一样勇猛的战士,长平一战杀掉40多万赵军,赵国军队是最早进行胡服骑射的军队(由赵武灵王时期在赵国军队进行的一种提高军事战斗力的改革),40万是什么概念?史料记载:"斫首之骨盈野,乌血潺然,鹰枭覆原,饫狼昼行" 在差不多同一时期的欧洲,亚历山大的军队是5万人左右,最为强盛时的罗马军团也不过几十万人。 他们并非游牧民族,他们可能不如蒙古人嗜血,但他们绝对渴望战争,据史料记载:他们一接到打仗的命令就顿足捶胸,急不可待,身着黑色的薄盔薄甲,一但开战甚至脱去盔甲光头赤膊,无所谓生,这样描述战场上的这支军队,……他们左手提着人头,右胳膊下夹着俘虏,追杀自己的对手…… 而且他们善骑射.这就是秦军。 我们没法判断单兵对战时蒙古人和秦人哪一个会胜出,但我相信蒙古人宁可遇到野兽。这支军队比蒙古人更强大的战斗力来源于他比蒙古人更优的特征: (1) 纪律森严 军队的等级和法律刑法在当时达到了空前的高度。 (2) 赏罚分明 这一点没有哪个朝代可以达到秦朝的水平,所以他们才不怕,所以他们才会抢夺敌人的头颅。 (3) 更大的编制 一百多万啊,蒙古人可曾面对过? (4) 更优的武器生产 不同时代的兵器基本上有同样的尺寸,是对付骑兵最好的武器之一,而中国历史上最强的弩兵就来自秦朝,与一般的弓不同,秦弩必须用脚蹬、借助全身的力量才能上弦。专家估计,这种秦弩的射程应该能够达到300米,有效杀伤距离在150米之内,秦弩的杀伤力远远高于当时任何一种弓,一般的盔甲他能轻易的射穿.秦军曾用这种弩在快短的时间里就将匈奴人赶到了黄河以北.秦军还有一种重型步兵,装备重型长矛,1974年发现兵马俑以来,考古工作人员发现了一种6.3米长的矛柄遗痕,加上矛头,完整的长矛接近7米,用来平举集团方阵冲锋,排山倒海无坚不摧。 (5) 更好的后方 秦国当时是最发达的农业国家,有先进的农业生产工具和技术,光是守城就可以把只会破坏的蒙古人饿。 (6) 更强的为战争服务的国家机器 这其实是上边优点的总结,六七百万人口可以支撑一百多万军队在外常年征战,这是什么概念?如果说蒙古帝国征战了80多年,秦国从一个小国到一统华夏打了500多年的战争,没有哪个国家还会比他更会打仗,这个国家任人唯贤,而君主对军队的控制比它后来的朝代更加有....。 (7) 更先进的生产力 (这点要放在具体的时间和空间里去看)一千年后的蒙古人除了后来有些火炮之外,其他方面都逊于秦!千年的历史其实都活在狗身上了。 (8) 不出世的天才将领 秦人带给我们一些震撼的名字:白起,蒙恬,蒙括,王翦,王贲......或许今天你的秦始皇兵马俑的脸上依稀还可以看到他们的影子..。 可以说是很多人同时成全了这支黑色军团,也可以说是秦始皇一个人就毁掉了这支军队,他梦想着长生不老,没有立太子,一个白痴加上一个不完整的男人再加上一个心胸狭窄的人毁掉了这个帝国和这支无敌之师。但是毫无疑问,这是世界上在火枪出现前最强大的军队,不看其他的话,它几乎完全可以让一个孩子马上取得天下!  毫无疑问,这是世界上火枪出现前最强大的军队,它完全可以用来让一个孩子马上取得天下从理论上来说,如果能同时期类比的话,秦军是从古至今最为强大的一支军队。在最终的统一战中,这支继承了秦国500年战争经验的军队。如摧枯拉朽般地灭亡了其余六国。秦国统一中国和欧洲其他帝国混战统一相比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一、军事制度建设对比其他国家高度发达。二、秦国经济与技术建设对比其他国家高度发达。秦国甚至拥有类似于马其顿的重步兵长矛方阵!配合秦弩,简直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三、秦军彪悍异常,秦军临阵甚至不愿装备铠甲。(看他们提着敌军人头、夹着俘虏、还在追杀敌人就知道这是怎么样的战士了。)四、拥有大批杰出的军事统帅。五、士兵数量极多,最高峰达百万。六、成就高,第一次统一中国。以上几点优势是上面任何一支军队都不可能全部拥有得,可是大秦做到了。还是同前面提到的元朝一样,都是刀剑打天下、刀剑坐天下,这下好,统一以后仅仅两代,秦帝国就灭亡了。

波斯vs秦:

波斯的军队楼大多是奴隶和未受过训练的平民,因为人数多,所以武器装备就不是多么精良了,整体就是靠人数优势,在当时的时代,没有火药等武器的情况下人数多确实占优势。

秦军虽只有几十万,且都是征战许久的老兵部队,作为正规部队,武器,盔甲等都是精良若两军对峙。从质上看,秦军精锐的正规军有优势,士兵个个身穿护甲,并有秦朝特有的秦国箭阵来阻挡波斯军的进攻,虽然波斯军队也有弓箭,但弓箭毕竟没有弩箭远和方便,加上秦军是听号令一次万箭齐发,和零散弓箭想比,给敌人的震慑很大。

从量上看,几十万秦军对战100万以上的敌军似乎够呛,且敌人还有战象这类不能按一个人口算的大家伙,从心理战来说:波斯100多万人都不是正规军,气势压不过秦军的正规作战部队。但波斯拥有的战象会给没见过战象的秦军带来一丝未知的恐惧。

除去地理原因(斯巴达是占地利消除了波斯人数优势,但在平原波斯就能体现人海优势了)。如果以斯巴达的关口战,秦军用堵口加秦国箭阵就能阻止了波斯军的接近。

但如果是平原战,波斯会凭借人数上压倒性的优势以骑兵为先锋,步兵跟后推向秦军方阵,并在靠近后两翼展开,包围秦军,围住,把全部秦军围在中心,缩小包围,然后全面进攻围杀秦军,并派战象冲入秦军方阵内破坏阵型,这样的情况下,秦军的箭阵面对八面包围也无法发挥作用(箭阵最重要的是集中攻击,给予被攻击方向的敌人心理上的震慑,而无法集中攻击一个点的箭阵是起不到震慑作用的)就算秦军勉强用箭阵攻击波斯军某方向,迫使该方向的敌人暂时停止前进,但该方向两侧的波斯军会立刻抽取小部分兵力堵上这个缺口,这时秦军的背后,侧翼都暴露在波斯军面前,虽然秦军士兵装备精良,训练有素,但对于几倍的敌人所展开的肉搏战一点胜算都没有。

如果是秦军,因为人数上的劣势,击败敌人几乎不可能,最多只能击退,加上敌军有战象这类还不清楚战斗力的武器存在,秦军就必须在波斯军队两翼还未展开前用箭阵先远程杀伤波斯军的有生力量,破坏波斯阵型拖延波斯军接近速度,并派奇兵绕到敌后,趁敌人全军出阵时在敌人后方突袭敌人的粮草,100多万人吃的粮草不是小数目,短时间也找不到那么多,加上波斯军队大多是奴隶和未受过训练的平民,突然后方被袭,这种情况下很可能陷入恐慌,正面秦军箭阵集中攻击,侧翼被秦军骑兵突袭几次,波斯军侧翼少量秦军吹响号角让波斯军认为侧翼还有军队要来攻击,这样情况下波斯军队就会崩溃,由于波斯军队是奴隶主作为军官监督奴隶和平民,一旦某些奴隶,平民溃退,这时在乱军中击杀阻止后退的奴隶主,就会引起雪崩效应,引发波斯军队的全面崩溃,只要后背还有没遭到攻击,只是前方和侧翼遭到攻击,波斯军队溃退时就会在潜意识里往后方逃跑,后方路上设一些伏兵就能轻松消灭这些没有战意的敌兵。

大汉王朝vs罗马帝国

我以为汉朝骑兵应优于罗马骑兵。首先,汉朝长期与匈奴人作战,非常重视发展骑兵部队,甚至不惜从西域引进良驹。并且作战经验丰富,作战能力强。汉朝数次对匈反击战中尤以霍去病袭龙城,窦固勒燕然最为突出。将匈奴人逐至漠北,再后来西迁过程中更是横扫欧洲,说明当时西方人并不重视骑兵力量,导致无法像汉朝那样组织强大的骑兵部队与之抗衡!其次在兵器方面,汉朝配备环首铁刀,长度和韧度方面皆优于罗马青铜短剑,短距作战突出!

然而在步兵方面,我以为罗马步兵强于汉朝。首先罗马人属于欧罗巴人种,他们身体高大强壮,在体格方面远优于蒙古利亚人种!其次罗马属于侵略型国家,士兵职业化,所有的荣誉和辉煌都是靠这些大规模步兵军团打出来的。他们作战能力之强悍可与秦代的锐士相当,尤其是近身搏杀,虽然体格高大,但却很灵活。当然还有他们的重矛枪兵!有人会说咱们有弩,但别忘了他们有盾····

因此我不认为孰强孰劣,关键在于领军主帅的敏锐的观察力和精妙的指挥力!谁优先发挥自身优势,谁就最有可能赢取胜利!

汉王朝和罗马帝国是纵横东西方的强大帝国,其政治、经济、文化深刻影响现在东西方。如果西汉军队与罗马帝国军队交战会怎样?让我们客观的分析一下。

一、从真实的情况看,由于西汉王朝对匈奴的持续打击,匈奴分裂为东、西匈奴,东匈奴后来臣服于汉,而西匈奴在汉王朝和东匈奴的双重打击下,在蒙古高原无立足之地,只能穿过中亚,来到了欧洲,在这里遇到了罗马帝国的军队。结果是什么?匈奴人(欧洲人称为野蛮人)冲进了罗马城邦,罗马帝国灭亡。

二、对历史进行一番假设,假设一个罗马军团1万人,一个西汉军团也为1万。先让我们看看双方的武器装备情况,罗马军团的主力是步兵,从史料分析看,当时罗马的骑兵,没有脚蹬和马鞍,因此既不能长时间骑行,也不能做复杂的拼刺,骑兵对于当时的罗马军团只能是做侦察等辅助工作。那么罗马军团基本可以看成是1万步兵,其编制大约为2千掷矛兵和弓箭兵,4千手持短剑和盾牌身穿铠甲的重装步兵,4千手持短剑或斧子的轻装步兵。西汉军团呢,当时西汉军队已普遍装备骑兵,而且视骑兵为第一兵种,1万人的军团,至少装备4千骑兵,另外有1千至1千5的弩兵,1千至1千五手持一丈长矛(确切的说,竿子上绑的是近一尺的短剑)的敢队员,另外的士兵装备的是长戈。

三、让我们看看交战的情况吧,双方军队在150—200m时,西汉的弩兵先击发,训练有素的西汉弩兵,会将排在罗马军团最前面的掷矛兵和弓箭兵(掷矛兵的有效射程是50米,弓箭手的有效射程是不到100m)射杀殆尽。在双方距离在100m范围时,弩兵会主动后撤,这时,在两翼的西汉骑兵会出击。骑兵对步兵的优势有多大,相信不少玩过“帝国”游戏的玩家都身有体会。在《亮剑》这部影片中,八路军独立团骑兵连为保证团主力突围,将鬼子一个骑兵联队引开,全连壮丽牺牲,这已经是交战双方普遍装备火器的情况。我还记着80年代看过一部描写哥萨克骑兵的**,片子的骑兵军长对下属说,“让我们的战马再跑快些,50m内,骑兵对步兵意味着屠杀”。当西汉骑兵冲入罗马军阵时,一方面会将罗马人赖已生存的阵行冲垮,另一方面会将手持短剑的罗马兵士砍杀。经过骑兵的几轮冲杀,相信罗马军团能站着的兵士已不多,接着,站立的罗马兵士将面临的手持一丈长矛的的西汉敢队员整齐的刺杀,而受伤倒地的士兵,将被手持利刃的西汉戈兵一一刺。这些不是假设,是真实情况的再现,公元前2世纪到公元2世纪,罗马帝国和汉王朝的军事力量的差距就是这么大。

四、看看当时罗马帝国的敌人和汉王朝的敌人,罗马是西方最早建立常备军的国家,而同时期的歌德人、赛而特人(德国人与法国人的祖先)还处于蛮荒状态,只是一个个小部落和城邦两盟,没有国家,没有军队,只是一些各自为战的民兵。因此已经建立国家和军队的罗马帝国,对这些城邦联盟的优势不言而喻。反观汉朝,汉朝的主要敌人是匈奴,匈奴当时已建立起中央集权的奴隶制国家,而且匈奴的骑兵训练有素,作战勇猛,是汉朝的劲敌。但汉武帝刘彻彻底打败了匈奴。

在古罗马时代,有一位母亲要把前夫的遗产3500枚金币

唔,简单的说,儿子能拿母亲的两倍,母亲又能拿女儿的两倍。

假设女儿能拿到1,母亲就是2,儿子就是4,于是简单了:

女儿将获得遗产的1/7,即500枚金币;

母亲将获得遗产的2/7,即1000枚金币;

儿子将获得遗产的4/7,即2000枚金币。